江发改农经〔2023〕8号关于崇左市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发改农经〔2023〕8号关于崇左市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发改农经〔2023〕8号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崇左 (略) :
报来《关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本材料已收悉。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略) 桂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耕地保护,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同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二、项目名称: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三、项目代码:2312-*-04-05-*。
四、项目业主:广西崇左 (略) 。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江州区境内,涉及板利乡、罗白乡、江州镇、濑湍镇、那隆镇、驮卢镇、新和镇、左州镇、太平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以及左江华侨农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亩,包括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46042亩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69552亩;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4030.65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426.24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土地平整工程:实施土地平整16886亩、培肥土壤工程10829亩、犁底层制作及保水措施7791亩、清杂外运*立方米,通过表土清杂、剥离回填、翻耕平整等改善耕地质量。
(2)灌溉与排水工程:配套输水管29148米、排灌渠36903米、线路移设9087米等工程,并建设泵房、镇墩、闸阀井、泄水井等水利基础设施。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63863米、生产路82260米及改建生产路45562米;并新建下田坡道635处、回车台575处、涵管3969座、标志牌285项等道路配套建筑物。
(4)农田生态防护工程:实施农田生态防护工程10455平方米,主要为挡墙、堡坎。
七、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等技术方案。
八、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运营、项目投融资与财务、后续管护、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等方案。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219.3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8566.04万元,其他费用6536.20万元,不可预见费1053.07万元,建设期利息10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十、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5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施工费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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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农经〔2023〕8号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崇左 (略) :
报来《关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本材料已收悉。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略) 桂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耕地保护,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同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二、项目名称: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三、项目代码:2312-*-04-05-*。
四、项目业主:广西崇左 (略) 。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江州区境内,涉及板利乡、罗白乡、江州镇、濑湍镇、那隆镇、驮卢镇、新和镇、左州镇、太平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以及左江华侨农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亩,包括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46042亩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69552亩;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4030.65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426.24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土地平整工程:实施土地平整16886亩、培肥土壤工程10829亩、犁底层制作及保水措施7791亩、清杂外运*立方米,通过表土清杂、剥离回填、翻耕平整等改善耕地质量。
(2)灌溉与排水工程:配套输水管29148米、排灌渠36903米、线路移设9087米等工程,并建设泵房、镇墩、闸阀井、泄水井等水利基础设施。
(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63863米、生产路82260米及改建生产路45562米;并新建下田坡道635处、回车台575处、涵管3969座、标志牌285项等道路配套建筑物。
(4)农田生态防护工程:实施农田生态防护工程10455平方米,主要为挡墙、堡坎。
七、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等技术方案。
八、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运营、项目投融资与财务、后续管护、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等方案。
九、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219.3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8566.04万元,其他费用6536.20万元,不可预见费1053.07万元,建设期利息1064.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十、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5日
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公开 信息平台公开
(略) 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略) 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期)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施工费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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