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 | (略) 港城 (略) | (略) 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王房子村 | 天津 (略) | 投资811.22万元人 (略) 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王房子村建设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规模为275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格栅+改良AAO+AO+混凝沉淀+砂滤+消毒”,主要处理小王庄示范镇现状安置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9-2015)中B标准要求。配套的污水收水管网工程不在该项目评价范围内。该项目环保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9.9%。 本项目现已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你公司委托编制了报告表,报我局审查。 | 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2.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生物除臭设施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浓度达标。 3.该项目无职工常驻,依托西侧雨水泵站内工作人员兼顾维护日常运行。滤料清洗水、污泥压滤水一同进入该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由总排口进入总排干渠,最终排入青静黄排水渠。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在线监测系统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污泥委托相关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理,栅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5.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该距离内不宜设置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6.根据报告表,该项目新增排入外环境化学需氧量40.150吨/年、氨氮2.635吨/年、总磷0.402吨/年、总氮15.056吨/年。可实现区域削减量为削减化学需氧量461.725吨/年、氨氮42.534吨/年、总磷7.628吨/年、总氮55.207吨/年。 7.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设计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源,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8.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若发生电力机械故障或入网污水超标等事故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优选设备、加强监控、及时截断污染源等,避免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落实在线监测等要求。 | 2023.12.18- 2023.12.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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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 | (略) 港城 (略) | (略) 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王房子村 | 天津 (略) | 投资811.22万元人 (略) 滨海新区小王庄镇王房子村建设小王庄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规模为275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格栅+改良AAO+AO+混凝沉淀+砂滤+消毒”,主要处理小王庄示范镇现状安置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9-2015)中B标准要求。配套的污水收水管网工程不在该项目评价范围内。该项目环保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9.9%。 本项目现已建设完成,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你公司委托编制了报告表,报我局审查。 | 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2.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生物除臭设施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浓度达标。 3.该项目无职工常驻,依托西侧雨水泵站内工作人员兼顾维护日常运行。滤料清洗水、污泥压滤水一同进入该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由总排口进入总排干渠,最终排入青静黄排水渠。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在线监测系统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 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污泥委托相关有能力单位进行处理,栅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5.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该距离内不宜设置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6.根据报告表,该项目新增排入外环境化学需氧量40.150吨/年、氨氮2.635吨/年、总磷0.402吨/年、总氮15.056吨/年。可实现区域削减量为削减化学需氧量461.725吨/年、氨氮42.534吨/年、总磷7.628吨/年、总氮55.207吨/年。 7.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设计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源,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8.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若发生电力机械故障或入网污水超标等事故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优选设备、加强监控、及时截断污染源等,避免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废气、废水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落实在线监测等要求。 | 2023.12.18- 2023.12.2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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