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待泾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待泾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100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待泾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1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与两侧现状道路顺接,原则同意将王家浜1#箱涵向南平移30米。
(二)为保护居民房屋安全,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王家浜3#箱涵规模由(5.0*2.2)*3.6米变更为(3.0*2.2)*3.6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制实施细则》工作要求,为避免占用耕地,取消堤顶绿化42043.62立方米。
(二)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需求,保证河道美观及满足种植排水需求,原则同意对原损坏农田塑料排水管进行改造,新增排水检查井56座,新增管道长1230.5米。
(三)为保证居民出行安全,原则同意拆除居民自建人行桥,并新建箱涵1座,箱涵规模为(3.0*2.2)*3.6米。
(四)根据属地政府意见,原则同意取消横港1#桥建设。
三、上述重大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发
沪水务〔2023〕1007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2019年待泾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2〕11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与两侧现状道路顺接,原则同意将王家浜1#箱涵向南平移30米。
(二)为保护居民房屋安全,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将王家浜3#箱涵规模由(5.0*2.2)*3.6米变更为(3.0*2.2)*3.6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制实施细则》工作要求,为避免占用耕地,取消堤顶绿化42043.62立方米。
(二)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需求,保证河道美观及满足种植排水需求,原则同意对原损坏农田塑料排水管进行改造,新增排水检查井56座,新增管道长1230.5米。
(三)为保证居民出行安全,原则同意拆除居民自建人行桥,并新建箱涵1座,箱涵规模为(3.0*2.2)*3.6米。
(四)根据属地政府意见,原则同意取消横港1#桥建设。
三、上述重大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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