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南大地区水系调整三期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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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宝山区南大地区水系调整三期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1005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宝山区南大地区水系调整三期工程(铁路职工宿舍及南秀路段)设计变更的请示》(宝水建管〔2023〕6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因铁路河(1+197 – 1+358)新开段涉及铁路工人宿舍动迁困难,为保证防汛安全,原则同意在河道规划蓝线南侧新开长约223米,河口宽度为8 -9.2米河道,采用U型钢板桩+导梁结构护岸,并于该河道(0+026)处新建桥梁1座以确保周边通行需求。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现状南秀路与规划铁路河斜交,受动迁影响南秀路短期无法按规划实施,原则同意取消该处实地开河,待具备实施条件后由宝山区自行建设。

(二)因新开河(0+000 - 0+193)段范围内综合管廊及工人宿舍动迁困难,原则同意取消该段193米实地开河,待具备实施条件后由宝山区自行建设,涉及减少护岸412.29米及相应土方、绿化等工程量。

三、上述重大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沪水务〔2023〕1005号

宝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宝山区南大地区水系调整三期工程(铁路职工宿舍及南秀路段)设计变更的请示》(宝水建管〔2023〕6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因铁路河(1+197 – 1+358)新开段涉及铁路工人宿舍动迁困难,为保证防汛安全,原则同意在河道规划蓝线南侧新开长约223米,河口宽度为8 -9.2米河道,采用U型钢板桩+导梁结构护岸,并于该河道(0+026)处新建桥梁1座以确保周边通行需求。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现状南秀路与规划铁路河斜交,受动迁影响南秀路短期无法按规划实施,原则同意取消该处实地开河,待具备实施条件后由宝山区自行建设。

(二)因新开河(0+000 - 0+193)段范围内综合管廊及工人宿舍动迁困难,原则同意取消该段193米实地开河,待具备实施条件后由宝山区自行建设,涉及减少护岸412.29米及相应土方、绿化等工程量。

三、上述重大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涉及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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