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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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年产晶体生长设备5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6厂房

苏州 (略)

(略)

项目投资5718万元,年产晶体生长设备500台

1.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强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醛、酚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锞瑞 (略) 年产标签纸100吨、本册3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山开发区鲲鹏路1号

昆山锞瑞 (略)

苏州 (略)

项目投资1500万元,建成后年产标签纸100吨、本册300吨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 (略) 年产晶体生长设备500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山开发区杜鹃路555号A6厂房

苏州 (略)

(略)

项目投资5718万元,年产晶体生长设备500台

1.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强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醛、酚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锞瑞 (略) 年产标签纸100吨、本册3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山开发区鲲鹏路1号

昆山锞瑞 (略)

苏州 (略)

项目投资1500万元,建成后年产标签纸100吨、本册300吨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 (略) 。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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