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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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

二、建设地点:三台县石安镇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秋林区块须家河组气藏开发,深化区域须家河组气藏特征认识,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拟在三台县石安镇实施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依托三台1井原有井场新建三台1井站平台一座,采用井下节流工艺,经两相流量计撬计量后直接气液混输(天然气、气田水)至秋林209井,设计规模3~5×104立方米/天;②新建三台1井站~秋林209井气液混输集气管道,设计输气能力5×104立方米/天,管线长度为2.05千米。工程内容涉及站场工程、管道工程、穿越工程、标志标牌、固废及危废间等。

项目总投资1256.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放散废气、检修废气、事故放空废气经放空系统排放。企业须参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途径居民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设备须采取临时隔声屏、减振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穿越沟渠大开挖施工作业应在枯水期进行,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废水严禁外排;检修期间产生的放空分离液定期运至角37井回注。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按要求回填;检修废渣、清管废渣须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及时开展鉴别,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并及时复垦。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泄露措施,营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场站须配备完善的放散系统、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7-*-99-01-*]FGQB-016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三台县境,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具文同意管道路由。依托的三台1井井场取得了三台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三环保〔2019〕35号)、秋林209井井场 (略) 三台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三环〔2020〕79号)。项目建设符合三台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

二、建设地点:三台县石安镇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为加快秋林区块须家河组气藏开发,深化区域须家河组气藏特征认识,中国石 (略) (略) 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拟在三台县石安镇实施三台1井须家河组试采地面集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依托三台1井原有井场新建三台1井站平台一座,采用井下节流工艺,经两相流量计撬计量后直接气液混输(天然气、气田水)至秋林209井,设计规模3~5×104立方米/天;②新建三台1井站~秋林209井气液混输集气管道,设计输气能力5×104立方米/天,管线长度为2.05千米。工程内容涉及站场工程、管道工程、穿越工程、标志标牌、固废及危废间等。

项目总投资1256.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放散废气、检修废气、事故放空废气经放空系统排放。企业须参照《*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途径居民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设备须采取临时隔声屏、减振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穿越沟渠大开挖施工作业应在枯水期进行,减轻对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定期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废水严禁外排;检修期间产生的放空分离液定期运至角37井回注。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按要求回填;检修废渣、清管废渣须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要求及时开展鉴别,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并及时复垦。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泄露措施,营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场站须配备完善的放散系统、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7-*-99-01-*]FGQB-016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三台县境,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具文同意管道路由。依托的三台1井井场取得了三台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三环保〔2019〕35号)、秋林209井井场 (略) 三台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三环〔2020〕79号)。项目建设符合三台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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