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完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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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完工公示

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于2023年7月12日由庄浪县水务局以庄水字〔2023〕181号文做了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251.28万元,独立费用22.93万元,基本预备费9.86万元,占地补偿和环境保护费15.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主要任务是: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铺设输水管道(复线)2条总长13646.00m,新建检查井15座,埋设标志桩144座;修建设备管理房2座,配套二次消毒设备1套。

(1)洛水北调人饮工程

1)管网工程:铺设输水管道(复线)2条总长13646.00m,新建检查井15座,埋设标志桩144座。

①铺设乔湾调蓄池至苏山调蓄池段输配水管道(复线)7208.00m,其中1.0MpaDN125PE管道3804.00m、1.25MpaDN125PE管道2849.00m、1.6MpaDN125PE管道555.00m,修建检查井共14座、其中排气阀井8座、泄水阀井4座、检修阀井2座,埋设标志桩144座;

②铺设乔湾调蓄池至山集梁段输配水管道(复线)6438.00m,其中1.0MpaDN160PE管道3180.00m、1.25MpaDN160PE管道2703.00m、1.6MpaDN160PE管道555.00m,修建检查井共1座。

(2)附属工程

1)在已建的乔湾、高川调蓄池旁修建设备管理房(6.84×4.78m)各1座,共计2 座,由于一期工程设计在乔湾调蓄池新建管理房内安装二次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因此,本工程设计在高川调蓄池新建设备管理房内安装二次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

工程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同年9月4日下发了中标通知书,9月6日签订了施工合同,9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5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本工程设计 (略) (略) ,施工单位为甘肃 (略) ,监理单位为甘肃旭昇 (略)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庄浪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现将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完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受益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10天。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主管部门:庄浪县水务局(*)

监督单位:庄浪县财政局(*)

庄浪县监察委员会(*)

受理部门: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庄浪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8日


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于2023年7月12日由庄浪县水务局以庄水字〔2023〕181号文做了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251.28万元,独立费用22.93万元,基本预备费9.86万元,占地补偿和环境保护费15.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主要任务是: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铺设输水管道(复线)2条总长13646.00m,新建检查井15座,埋设标志桩144座;修建设备管理房2座,配套二次消毒设备1套。

(1)洛水北调人饮工程

1)管网工程:铺设输水管道(复线)2条总长13646.00m,新建检查井15座,埋设标志桩144座。

①铺设乔湾调蓄池至苏山调蓄池段输配水管道(复线)7208.00m,其中1.0MpaDN125PE管道3804.00m、1.25MpaDN125PE管道2849.00m、1.6MpaDN125PE管道555.00m,修建检查井共14座、其中排气阀井8座、泄水阀井4座、检修阀井2座,埋设标志桩144座;

②铺设乔湾调蓄池至山集梁段输配水管道(复线)6438.00m,其中1.0MpaDN160PE管道3180.00m、1.25MpaDN160PE管道2703.00m、1.6MpaDN160PE管道555.00m,修建检查井共1座。

(2)附属工程

1)在已建的乔湾、高川调蓄池旁修建设备管理房(6.84×4.78m)各1座,共计2 座,由于一期工程设计在乔湾调蓄池新建管理房内安装二次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因此,本工程设计在高川调蓄池新建设备管理房内安装二次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

工程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同年9月4日下发了中标通知书,9月6日签订了施工合同,9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5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本工程设计 (略) (略) ,施工单位为甘肃 (略) ,监理单位为甘肃旭昇 (略)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庄浪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现将庄浪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完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受益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10天。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主管部门:庄浪县水务局(*)

监督单位:庄浪县财政局(*)

庄浪县监察委员会(*)

受理部门:庄浪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庄浪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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