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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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资格条件如下:

1.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

2. (略) 情和行政审批机关工作, (略) 法、民商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执业律师;

3. (略) 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能够安排不少于2名且执业时间均不少于5年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法律服务单位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其服务单位为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及其下属政务服务中心。

三、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按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应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行政审批制度的法律论证;

3.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涉及办理具体案件的,另行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4.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

5.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的审核、修订及纠纷处理;

6.对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草拟、修改的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受指派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

7.协助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根据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需求提供不少于2次法律宣传培训;

9.法律顾问在提出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时须出具专业答复文件,并加盖公章;

10.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1.8万元,具体金额由有意申报的律师 (略) 场情况自行报价。涉及具体办理案件的费用金额,根据协商情况另行确定。

五、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12月22日下班前,提交如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书;

②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③拟安排的专职律师基本情况;

④每年的法律服务费用报价。

以上材料,其内容应能证明本单位符合报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将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正本一密封袋,二本副本同一密封袋),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2.会议评定。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法律顾问单位。

3.结果公示。在镇江新区门户网对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与拟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联系人: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 王钰

电 话:0511-*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单位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资格条件如下:

1.依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且正在执业;

2. (略) 情和行政审批机关工作, (略) 法、民商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执业律师;

3. (略) 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执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能够安排不少于2名且执业时间均不少于5年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法律服务单位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其服务单位为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及其下属政务服务中心。

三、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按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应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行政审批制度的法律论证;

3.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涉及办理具体案件的,另行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4.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

5.参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的审核、修订及纠纷处理;

6.对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草拟、修改的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受指派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

7.协助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每年根据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需求提供不少于2次法律宣传培训;

9.法律顾问在提出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时须出具专业答复文件,并加盖公章;

10.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1.8万元,具体金额由有意申报的律师 (略) 场情况自行报价。涉及具体办理案件的费用金额,根据协商情况另行确定。

五、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12月22日下班前,提交如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书;

②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③拟安排的专职律师基本情况;

④每年的法律服务费用报价。

以上材料,其内容应能证明本单位符合报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将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正本一密封袋,二本副本同一密封袋),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2.会议评定。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法律顾问单位。

3.结果公示。在镇江新区门户网对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与拟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联系人: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 王钰

电 话:0511-*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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