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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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梁环准〔2023〕33号

重庆蟠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蟠龙山采石场改建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云水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0EKRQ3K)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建项目改建现有工业广场的1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和1条洗砂生产线,新增1条水稳层生产线,改扩建完成后年加工碎砂石及水稳层混合料共计51万t/a。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减少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级、二级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25m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三级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25m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到的粉尘经厂房内部的喷洒降尘处理;水泥储罐自带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之后再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农家化粪池处理,后期用作农肥。

运营期间洗砂产生的污泥和泥浆,经沉淀后进入压滤机内压滤干化,返回至沉淀罐中循坏使用,压滤产生的污泥滤饼进入污泥池中,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设备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在一般工业固废暂 (略) 回收;污泥暂存于污泥池中,定期清捞转移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袋装堆存在矿区表土场后期做覆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系统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棉纱(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本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分类分区暂存,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记录。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废润滑油采用专门危废桶暂存,并在油桶下方设置有接漏的托盘,避免废润滑油直接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对员工进行日常风险教育和培训,记录企业维修保养频次,强化人员培训安全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蟠龙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重庆蟠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蟠龙山采石场改建项目(项目编码:2308-*-04-0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云水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0EKRQ3K)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建项目改建现有工业广场的1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和1条洗砂生产线,新增1条水稳层生产线,改扩建完成后年加工碎砂石及水稳层混合料共计51万t/a。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减少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级、二级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25m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三级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根25m布袋除尘器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到的粉尘经厂房内部的喷洒降尘处理;水泥储罐自带仓顶除尘器,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之后再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农家化粪池处理,后期用作农肥。

运营期间洗砂产生的污泥和泥浆,经沉淀后进入压滤机内压滤干化,返回至沉淀罐中循坏使用,压滤产生的污泥滤饼进入污泥池中,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设备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在一般工业固废暂 (略) 回收;污泥暂存于污泥池中,定期清捞转移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袋装堆存在矿区表土场后期做覆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系统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棉纱(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本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分类分区暂存,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记录。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废润滑油采用专门危废桶暂存,并在油桶下方设置有接漏的托盘,避免废润滑油直接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对员工进行日常风险教育和培训,记录企业维修保养频次,强化人员培训安全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 (略) 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 (略) 、梁平区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 (略) 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六、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梁平区蟠龙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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