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从彬
电 话: 0830-*
地 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纳溪区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8M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邓向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纳溪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新乐镇双河场段白节河河段7.8km,其中河道清障疏浚共计2.54km;设置4处穿堤箱涵;新建堤防1.718km,防洪抢险通道0.840km。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采取围挡施工,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平台;设置施工仓库存放施工物料,易洒落散装物料临时存放采取加盖篷布;临时弃渣场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选用优质燃油,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以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民居现有卫生设施处置;车辆冲洗、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共设置12口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1#弃渣场淤泥干化场地势低洼位置设置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设置水泵分段抽排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合理运输路线,采取控制车速和禁鸣笛等措施,定期检修和维护机械设备;对于周边敏感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声障及围挡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袋装收 (略) 政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弃渣料(多余土石方,清淤淤泥、清障疏浚渣料以及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处理填埋。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9NYC19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宣斌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租赁泸 (略) 已修建好的厂房,扩建一条120立方米/小时预拌砂浆生产线。不改变原有混凝土生产线的产能和生产工艺。项目总投资3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料场设蓬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来往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原料堆场位于厂房内,仅留车辆进出口通道,堆料区、下料区和进出口通道安装喷雾装置进行抑尘;原料堆场安装固定式喷雾装置覆盖整个堆场,进出车辆需进行冲洗;筒仓顶部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筒仓进料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厂房中自然沉降,以无组织方式排放;搅拌粉尘通过搅拌机顶部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 (略) 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引流沟渠及管道输送到搅拌站沉淀池(140m3),通过砂石分离器和压滤机处理后,再进入隔油池(5m3)处理,最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140m3),回用于砂浆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营运期废布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后,砂石回用于砂浆生产;泥浆经板框压滤后,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洗车池油污、含油棉纱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NDX4L8Y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1号2栋2层1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仓库、办公室等,购置过胶机、皮壳机、组装机、覆膜机、压盒机等设备,建设6条生产线,外购工业纸板及其他原辅料,建设年加工180万个礼品包装盒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对裱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组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纸板、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废胶水桶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VOCs0.044t/a。 五、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8日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 (略) 江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承办单位: (略) 纳溪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张从彬
电 话: 0830-*
地 址: (略) 纳溪区百梯巷20号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纳溪区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8M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邓向辉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纳溪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新乐镇双河场段白节河河段7.8km,其中河道清障疏浚共计2.54km;设置4处穿堤箱涵;新建堤防1.718km,防洪抢险通道0.840km。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采取围挡施工,洒水降尘;设置洗车平台;设置施工仓库存放施工物料,易洒落散装物料临时存放采取加盖篷布;临时弃渣场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选用优质燃油,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以减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依托租赁民居现有卫生设施处置;车辆冲洗、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共设置12口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1#弃渣场淤泥干化场地势低洼位置设置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设置水泵分段抽排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合理运输路线,采取控制车速和禁鸣笛等措施,定期检修和维护机械设备;对于周边敏感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声障及围挡等。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袋装收 (略) 政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弃渣料(多余土石方,清淤淤泥、清障疏浚渣料以及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处理填埋。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 (略) (略) 纳溪区新乐镇白节河双河场段防洪治理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9NYC19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宣斌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现有用地范围内租赁泸 (略) 已修建好的厂房,扩建一条120立方米/小时预拌砂浆生产线。不改变原有混凝土生产线的产能和生产工艺。项目总投资3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料场设蓬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来往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原料堆场位于厂房内,仅留车辆进出口通道,堆料区、下料区和进出口通道安装喷雾装置进行抑尘;原料堆场安装固定式喷雾装置覆盖整个堆场,进出车辆需进行冲洗;筒仓顶部均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筒仓进料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厂房中自然沉降,以无组织方式排放;搅拌粉尘通过搅拌机顶部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 (略) 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引流沟渠及管道输送到搅拌站沉淀池(140m3),通过砂石分离器和压滤机处理后,再进入隔油池(5m3)处理,最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140m3),回用于砂浆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营运期废布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机后,砂石回用于砂浆生产;泥浆经板框压滤后,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洗车池油污、含油棉纱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泸州亿卓预拌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
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NDX4L8Y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3〕3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内容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一段11号2栋2层1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仓库、办公室等,购置过胶机、皮壳机、组装机、覆膜机、压盒机等设备,建设6条生产线,外购工业纸板及其他原辅料,建设年加工180万个礼品包装盒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 (略) 、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中的治理措施。施工时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对裱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组装工序产生的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废的处置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纸板、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售当地废品收购站废胶水桶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确保项目营运期环境安全。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VOCs0.044t/a。 五、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若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八、 (略) 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年加工180万只礼品盒包装盒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18 | |
有效期自 | 2023/12/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A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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