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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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验收监测结论

1.1无组织废气

经监测项目周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各监测点位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1.2 废水

经监测污水厂处理后的pH、CODcr、BOD5、氨氮、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六价铬、铅、挥发酚、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铬、SS、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氰化物各项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污水厂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1.3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4个监测点位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1.4 固体废弃物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污泥的产生量约585kg/d,经叠螺脱水+低温干化处理后,委 (略) 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置。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栅渣产生量为460kg/d;沉砂产生量为270kg/d。栅渣和沉砂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为0.9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1.5总量核算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实际监测与总量核算,该项目废水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中给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1.6环境管理检查

本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满足“三同时”制度规范,依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表进行建设,落实了复核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设施,环保资金投入到位,设施均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完成。

1.7总体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各项环境管理检查结果,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阶段性验收达到了工程建设的“三同时”要求,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去向,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2 建议

(1)对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

(2)完善废气处理措施建设;

(3)增加厂区绿化建设。


附件1: 临夏县污水厂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pdf 13.0 MB , 下载次数0
,临夏县

1验收监测结论

1.1无组织废气

经监测项目周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经监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各监测点位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1.2 废水

经监测污水厂处理后的pH、CODcr、BOD5、氨氮、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六价铬、铅、挥发酚、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铬、SS、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氰化物各项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行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污水厂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1.3噪声

监测期间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4个监测点位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1.4 固体废弃物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污泥的产生量约585kg/d,经叠螺脱水+低温干化处理后,委 (略) 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置。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栅渣产生量为460kg/d;沉砂产生量为270kg/d。栅渣和沉砂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根据实际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知,在线监测废液产生量为0.9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1.5总量核算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实际监测与总量核算,该项目废水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中给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1.6环境管理检查

本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满足“三同时”制度规范,依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表进行建设,落实了复核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设施,环保资金投入到位,设施均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完成。

1.7总体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各项环境管理检查结果,临夏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阶段性验收达到了工程建设的“三同时”要求,基本上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去向,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2 建议

(1)对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加强管理,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

(2)完善废气处理措施建设;

(3)增加厂区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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