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15日,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委托新疆 (略) 承担《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地理 坐 标 为 :东 经 86 ° 17 ′ 02 ″ ~ 86 °25 ′ 38 ″ , 北 纬 48 °09 ′37 ″ ~48 ° 11 ′07 ″。
建设内容:
(1)渠首工程
改建渠首1座。
(2)渠道工程
山口水库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山口水库中型灌区(红旗大渠片区)干渠进行防渗配套建设,本次工程防渗渠道总长为13.034km,采用现浇碎板防渗。
(3)建筑物
改造渠系建筑物 60 座,其中节制分水闸 4 座,分水闸(左分)42座,分水闸(右分)1 座,交通桥3 座,牧道桥3座,牲畜饮水槽 5座,汇入口2座。
(4)工程等级
山口水库中型灌区控制灌溉面积5.0万亩,其中红旗大渠片区控制灌溉面积 2.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1.45万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 准》 (SL252-2017)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⑴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 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规定,干渠设计流量2.0m3/s,渠道工程级别为5级, 其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 10 年一遇,防渗等级宜采用Ⅳ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联系人:李清河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山区金银路61号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15日,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委托新疆 (略) 承担《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山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地理 坐 标 为 :东 经 86 ° 17 ′ 02 ″ ~ 86 °25 ′ 38 ″ , 北 纬 48 °09 ′37 ″ ~48 ° 11 ′07 ″。
建设内容:
(1)渠首工程
改建渠首1座。
(2)渠道工程
山口水库中型灌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山口水库中型灌区(红旗大渠片区)干渠进行防渗配套建设,本次工程防渗渠道总长为13.034km,采用现浇碎板防渗。
(3)建筑物
改造渠系建筑物 60 座,其中节制分水闸 4 座,分水闸(左分)42座,分水闸(右分)1 座,交通桥3 座,牧道桥3座,牲畜饮水槽 5座,汇入口2座。
(4)工程等级
山口水库中型灌区控制灌溉面积5.0万亩,其中红旗大渠片区控制灌溉面积 2.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1.45万亩,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 准》 (SL252-2017)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⑴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 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规定,干渠设计流量2.0m3/s,渠道工程级别为5级, 其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 10 年一遇,防渗等级宜采用Ⅳ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联系人:李清河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山区金银路61号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哈巴河县水资源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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