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中心城区2023年城市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拉萨市中心城区2023年城市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2 (略) 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四
2、项目地址:城关区蔡公堂街道慈觉林
3、地块调查结论:地块二中心桩号为东经91°8′34.24″,北纬29°36′33.61″,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6757m2;地块三中心桩号为东经91°8′53.85″,北纬29°36′28.54″,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20647m2;地块四中心桩号为东经91°8′55.62″,北纬29°36′22.94″,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33055m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地块二性质最初为天然牧草地、内*滩涂,2014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天然牧草地、内*滩涂、水浇地、水工建筑用地;地块三性质最初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2015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地块四性质最初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农村宅基地,2014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农村宅基地、水工建筑用地。
地块使用上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涉及危化品,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报告。报告技术路线正确,工作方法得当,内容较完整,结论总体可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2 (略) 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四
2、项目地址:城关区蔡公堂街道慈觉林
3、地块调查结论:地块二中心桩号为东经91°8′34.24″,北纬29°36′33.61″,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6757m2;地块三中心桩号为东经91°8′53.85″,北纬29°36′28.54″,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20647m2;地块四中心桩号为东经91°8′55.62″,北纬29°36′22.94″,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33055m2。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
地块二性质最初为天然牧草地、内*滩涂,2014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天然牧草地、内*滩涂、水浇地、水工建筑用地;地块三性质最初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2015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地块四性质最初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农村宅基地,2014年-2023年(现状年)一直为水浇地、天然牧草地、农村宅基地、水工建筑用地。
地块使用上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不涉及危化品,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报告。报告技术路线正确,工作方法得当,内容较完整,结论总体可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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