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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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46/*-00001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2-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新抚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告。

附件:《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新抚镇人民政府

团田镇人民政府

景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29日(星期四)14:30-17:30在新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参加人

1.听证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14:30-17:30

2.听证地点:新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本次听证会应到会22人,实到会22人,分别是:

3.听证主持人:蔡海冬(新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3.听证决策人:

纪建涛(新抚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伟标(团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慧(景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4.听证说明人

李虎江( (略) (略) )

5.听证监察人

李益娟(新抚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文忠伟(团田镇纪检专干)

陶芸颖(景星镇纪检专干)

6.听证记录人

王春一(新抚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包效楠(团田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艾瑜璐(景星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7.听证代表

王浩印(新抚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聂维健(新抚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叶显聪(团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刀忠海(团田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纪开强(景星镇生态环保和村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钱美玲(景星镇景星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8.旁听代表

杨心怡(新抚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嘉升(团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发智(景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顺奇(景星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白芸莹(景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新抚镇);

2.公墓位置调整地类属性(新抚镇);

3.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且变更地类性质(新抚镇);

4.加入集镇供水用地(新抚镇);

5. (略) 预留扩建位置(新抚镇);

6.中心镇区下方扩大至半坡田岔路口(新抚镇);

7.森工局住宅用地变为商业用地(新抚镇);

8.现有留白用地因坡度、权属等原因不适合做为今后发展的预留用地,建议在整体布局中,将地势较平的公园绿地与之互换调整(团田镇);

9.因办公场地变化,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团田镇);

10.工业用地红线拓展线调整为产业园区范围线(已提供产业园矢量数据)(团田镇);

11.平安加油站至集镇十字路口处,根据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将农村宅基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团田镇);

12.小学旁空地对于集镇发展较为重要,应当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团田镇);

13.中学活动场地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团田镇);

14.在历史文化资源中忽略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该资源对团田镇文旅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团田镇);

15.目前的规划基本按照现状进行上图,尤其现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没有多余发展空间,对集镇及周边的规划、开发、发展较为局限,在未来3年甚至多年发展中起不到规划先行的目的,无太多可行性和实用性(团田镇);

16.建议以目前的国有土地界线为基准,优先应纳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尤其针对未来继续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调整和预备(团田镇);

17.由于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部分需开发用地来纳入在内,建议尽快启动政府驻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否则团田镇在今后多年的发展中将按下暂停键(团田镇);

18.建议把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19.建议把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20.建议把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21.建议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已保障该片区的商业功能(景星镇)。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是对上位墨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同时是编制村庄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2.《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乎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未来十五年的空间供给和需求,影响着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的空间布局。

3.本《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稿)结合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实际,定位准确,措施科学可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公共卫生发展的需求,预留一定的发展的土地”,采纳,将进一步对接县卫建局, (略) 升 (略) 的用地标准,为后续在镇区规划中预留合理用地。

1.“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

2.“公墓位置调整地类属性”,采纳,将在下一步用地规划时核对城镇开发边界完善用地性质;

3.“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且变更地类性质”,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

4.“加入集镇供水用地”,采纳,将在下一步用地规划时结合集镇供水设施调整用地;

5.“ (略) 预留扩建位置”,采纳,将进一步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尽可能预留卫生设施用地;

6.“中心镇区下方扩大至半坡田岔路口”,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中心镇区南侧调整至半坡田岔路口;

7.“森工局住宅用地变为商业用地”,采纳,已结合意见在中心镇区规划图层里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森工局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8.“现有留白用地因坡度、权属等原因不适合做为今后发展的预留用地,建议在整体布局中,将地势较平的公园绿地与之互换调整”,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置换用地;

9.“因办公场地变化,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采纳,已结合意见及实际情况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标签;

10.“工业用地红线拓展线调整为产业园区范围线(已提供产业园矢量数据)”,采纳,工业用地红线上级批复的数据,暂不做调整;产业园区范围谋划项目进入项目库,待下次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时优先纳入;

11.“平安加油站至集镇十字路口处,根据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将农村宅基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采纳,有结合意见和相关规范,变更规划用地性质;

12.“小学旁空地对于集镇发展较为重要,应当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

13.“中学活动场地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

14.“在历史文化资源中忽略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该资源对团田镇文旅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采纳,结合意见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补充列入历史文化资源;

15.“目前的规划基本按照现状进行上图,尤其现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没有多余发展空间,对集镇及周边的规划、开发、发展较为局限,在未来3年甚至多年发展中起不到规划先行的目的,无太多可行性和实用性”,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综合考虑集镇发展;

16.“建议以目前的国有土地界线为基准,优先应纳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尤其针对未来继续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调整和预备”,采纳,一是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二是关于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核对后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为下步项目保障提高规划依据;

17.“由于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部分需开发用地来纳入在内,建议尽快启动政府驻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否则团田镇在今后多年的发展中将按下暂停键”,采纳,已将该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

18.“建议把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19.“建议把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20.“建议把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21.“建议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已保障该片区的商业功能”,采纳,已结合该意见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请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评审稿,经专家论证、县规委会审议后上报县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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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46/*-00001 公开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3-12-1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新抚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告。

附件:《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新抚镇人民政府

团田镇人民政府

景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2023年11月29日(星期四)14:30-17:30在新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参加人

1.听证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14:30-17:30

2.听证地点:新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本次听证会应到会22人,实到会22人,分别是:

3.听证主持人:蔡海冬(新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3.听证决策人:

纪建涛(新抚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伟标(团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慧(景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4.听证说明人

李虎江( (略) (略) )

5.听证监察人

李益娟(新抚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文忠伟(团田镇纪检专干)

陶芸颖(景星镇纪检专干)

6.听证记录人

王春一(新抚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包效楠(团田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艾瑜璐(景星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7.听证代表

王浩印(新抚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聂维健(新抚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叶显聪(团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刀忠海(团田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纪开强(景星镇生态环保和村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钱美玲(景星镇景星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

8.旁听代表

杨心怡(新抚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嘉升(团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发智(景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顺奇(景星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白芸莹(景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新抚镇);

2.公墓位置调整地类属性(新抚镇);

3.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且变更地类性质(新抚镇);

4.加入集镇供水用地(新抚镇);

5. (略) 预留扩建位置(新抚镇);

6.中心镇区下方扩大至半坡田岔路口(新抚镇);

7.森工局住宅用地变为商业用地(新抚镇);

8.现有留白用地因坡度、权属等原因不适合做为今后发展的预留用地,建议在整体布局中,将地势较平的公园绿地与之互换调整(团田镇);

9.因办公场地变化,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团田镇);

10.工业用地红线拓展线调整为产业园区范围线(已提供产业园矢量数据)(团田镇);

11.平安加油站至集镇十字路口处,根据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将农村宅基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团田镇);

12.小学旁空地对于集镇发展较为重要,应当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团田镇);

13.中学活动场地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团田镇);

14.在历史文化资源中忽略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该资源对团田镇文旅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团田镇);

15.目前的规划基本按照现状进行上图,尤其现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没有多余发展空间,对集镇及周边的规划、开发、发展较为局限,在未来3年甚至多年发展中起不到规划先行的目的,无太多可行性和实用性(团田镇);

16.建议以目前的国有土地界线为基准,优先应纳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尤其针对未来继续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调整和预备(团田镇);

17.由于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部分需开发用地来纳入在内,建议尽快启动政府驻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否则团田镇在今后多年的发展中将按下暂停键(团田镇);

18.建议把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19.建议把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20.建议把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景星镇);

21.建议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已保障该片区的商业功能(景星镇)。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是对上位墨江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同时是编制村庄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2.《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乎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未来十五年的空间供给和需求,影响着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的空间布局。

3.本《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稿)结合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实际,定位准确,措施科学可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公共卫生发展的需求,预留一定的发展的土地”,采纳,将进一步对接县卫建局, (略) 升 (略) 的用地标准,为后续在镇区规划中预留合理用地。

1.“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中学总球场位置中心镇区扩大;

2.“公墓位置调整地类属性”,采纳,将在下一步用地规划时核对城镇开发边界完善用地性质;

3.“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且变更地类性质”,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王文东加油站位置划入中心镇区;

4.“加入集镇供水用地”,采纳,将在下一步用地规划时结合集镇供水设施调整用地;

5.“ (略) 预留扩建位置”,采纳,将进一步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尽可能预留卫生设施用地;

6.“中心镇区下方扩大至半坡田岔路口”,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新抚中心镇区范围,将中心镇区南侧调整至半坡田岔路口;

7.“森工局住宅用地变为商业用地”,采纳,已结合意见在中心镇区规划图层里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森工局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8.“现有留白用地因坡度、权属等原因不适合做为今后发展的预留用地,建议在整体布局中,将地势较平的公园绿地与之互换调整”,采纳,已结合意见调整置换用地;

9.“因办公场地变化,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采纳,已结合意见及实际情况取消图上水务工作站位置标签;

10.“工业用地红线拓展线调整为产业园区范围线(已提供产业园矢量数据)”,采纳,工业用地红线上级批复的数据,暂不做调整;产业园区范围谋划项目进入项目库,待下次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时优先纳入;

11.“平安加油站至集镇十字路口处,根据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将农村宅基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采纳,有结合意见和相关规范,变更规划用地性质;

12.“小学旁空地对于集镇发展较为重要,应当优先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

13.“中学活动场地应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

14.“在历史文化资源中忽略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该资源对团田镇文旅特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采纳,结合意见将团田镇“老围村茶马古道”补充列入历史文化资源;

15.“目前的规划基本按照现状进行上图,尤其现已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中,没有多余发展空间,对集镇及周边的规划、开发、发展较为局限,在未来3年甚至多年发展中起不到规划先行的目的,无太多可行性和实用性”,采纳,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综合考虑集镇发展;

16.“建议以目前的国有土地界线为基准,优先应纳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尤其针对未来继续建设的项目,应当进行调整和预备”,采纳,一是由于城镇开发边界于2022年10月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属于法定数据,难以调整,建议待下次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优先纳入;二是关于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核对后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为下步项目保障提高规划依据;

17.“由于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部分需开发用地来纳入在内,建议尽快启动政府驻地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否则团田镇在今后多年的发展中将按下暂停键”,采纳,已将该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

18.“建议把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东北部道路边建设用地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19.“建议把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东侧的停车场项目地块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20.“建议把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采纳,已结合该意见将集镇南部组团的教育片区道路下侧区域的纳入中心镇区范围;

21.“建议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已保障该片区的商业功能”,采纳,已结合该意见 (略) 北侧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墨江县新抚单元(新抚镇、团田镇、景星镇)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请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评审稿,经专家论证、县规委会审议后上报县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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