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12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12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12月18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 0874-*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吨及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一期:年处理废旧塑料 5万吨) | 建设地点 | (略) 师宗县漾月街道法块社区法块老路与师弥路叉路口 | 建设单位 | 师宗县宏发 (略)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3年07月28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04-05-*。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23.5%。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建2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t。本次评价仅对拟建项目一期工程(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吨)进行环评。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燃油机械尾气。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破碎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初期雨水。 2、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分拣及破碎粉尘,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臭气等。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造粒机等运行设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分拣固废、废滤网、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建材堆场、开挖土石方加盖篷布,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挡;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 3、噪声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墙,阻隔噪声,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同时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土石方:产生的土石方用于道路铺设;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及化粪池(25m3)预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破碎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破碎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冷却废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30m3)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不外排。 2、废气 原料堆存在封闭仓库内,项目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装置+除雾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达标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1)分拣固废: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2)沉淀池污泥:污泥经过浓缩→压滤→干化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3)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废旧塑料颗粒生产; (4)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统一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滤网、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略) 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3年12月18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 0874-*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吨及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一期:年处理废旧塑料 5万吨) | 建设地点 | (略) 师宗县漾月街道法块社区法块老路与师弥路叉路口 | 建设单位 | 师宗县宏发 (略)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3年07月28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04-05-*。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23.5%。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建2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t。本次评价仅对拟建项目一期工程(年处理废旧塑料5万吨)进行环评。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燃油机械尾气。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破碎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初期雨水。 2、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分拣及破碎粉尘,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臭气等。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造粒机等运行设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分拣固废、废滤网、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建材堆场、开挖土石方加盖篷布,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挡;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 3、噪声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墙,阻隔噪声,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同时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土石方:产生的土石方用于道路铺设;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1m3)及化粪池(25m3)预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破碎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破碎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冷却废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30m3)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不外排。 2、废气 原料堆存在封闭仓库内,项目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装置+除雾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尘达标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1)分拣固废: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2)沉淀池污泥:污泥经过浓缩→压滤→干化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3)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废旧塑料颗粒生产; (4)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统一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滤网、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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