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 (略) 宁远县中和镇彰佳山村
建设单位: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畜牧业(A0313),猪的饲养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730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标准化猪舍、饲料间、药品间、生活区及供水、供电、道路、沼气、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8750头种母猪,年出栏仔猪*头。项目进行母猪繁育、仔猪保育。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创景 (略)
通讯地址: (略) 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御湖湾住宅小区7、8栋837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研读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网络链接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_llydYWuiqRXwAHoQWqTiQ?pwd=173b
提取码:173b。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远县琴山农牧种猪繁育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 (略) 宁远县中和镇彰佳山村
建设单位: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畜牧业(A0313),猪的饲养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730亩),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标准化猪舍、饲料间、药品间、生活区及供水、供电、道路、沼气、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8750头种母猪,年出栏仔猪*头。项目进行母猪繁育、仔猪保育。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创景 (略)
通讯地址: (略) 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御湖湾住宅小区7、8栋837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研读项目有关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件→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项目在环保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网络链接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_llydYWuiqRXwAHoQWqTiQ?pwd=173b
提取码:173b。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桂阳县 (略) 宁远分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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