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企业入驻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的公告
关于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企业入驻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的公告
关于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企业入驻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的公告
目前我县政务大厅已入驻应县 (略) 为企业提供公章刻制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 (略) 场氛围,更好地为企业开办提供优质、便捷、廉洁、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拟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机构进驻县政务大厅,提供印章刻制服务(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不作为大厅指定机构,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入驻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场主体。
2.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常经营,具备提供印章刻制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驻要求
1.能够遵照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和各项管理规定。
2.进驻的刻印器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无噪音、无异味;制章技师须按照政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常驻政务服务大厅。
3.为企业、群众提供良好服务,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4.中心为进驻机构提供场地(无场地费),进驻机构不得有转包或变相出租;进驻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安装和测试等工作,确保公章刻制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5.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应按照公示价格和时间开展工作。如果不能接照承诺履行义务,应退出政务服务大厅。
四、报名及确定结果
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资格条件的刻章机构,于2023年12月18日-20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6办公室现场报名。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申请报名的刻章机构现场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估,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入驻政务大厅。确定结果将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企业入驻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的公告
目前我县政务大厅已入驻应县 (略) 为企业提供公章刻制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 (略) 场氛围,更好地为企业开办提供优质、便捷、廉洁、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拟再邀请一家印章刻制机构进驻县政务大厅,提供印章刻制服务(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不作为大厅指定机构,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入驻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场主体。
2.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正常经营,具备提供印章刻制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驻要求
1.能够遵照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和各项管理规定。
2.进驻的刻印器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无噪音、无异味;制章技师须按照政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常驻政务服务大厅。
3.为企业、群众提供良好服务,能够实现即来即刻,立等可取,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4.中心为进驻机构提供场地(无场地费),进驻机构不得有转包或变相出租;进驻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安装和测试等工作,确保公章刻制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5.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应按照公示价格和时间开展工作。如果不能接照承诺履行义务,应退出政务服务大厅。
四、报名及确定结果
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资格条件的刻章机构,于2023年12月18日-20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6办公室现场报名。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对申请报名的刻章机构现场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估,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入驻政务大厅。确定结果将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应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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