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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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器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成型油挥发废气(非*烷总烃)、电加热除油废气(非*烷总烃)、预涂钎焊剂及电加热烘干废气(非*烷总烃)、预热废气(非*烷总烃)、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钎焊废气(氟化物、颗粒物)。钎焊废气经钎焊炉密闭系统引入1套袋式除尘+活性氧化铝吸附装置除氟化物后,与经密闭设备收集的除油废气、烘干废气和预热废气一并接入车间南侧现有废气主管,通过现有1套高压静电吸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现有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利用企业现有员工,本次不新增,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液压机、钎剂辊涂机、钎焊炉及配套冷却风机、折弯机、钎焊废气除氟预处理风机等,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同时在厂区内进行合理布局,以起到降噪的效果。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中宇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成型油挥发废气(非*烷总烃)、电加热除油废气(非*烷总烃)、预涂钎焊剂及电加热烘干废气(非*烷总烃)、预热废气(非*烷总烃)、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钎焊废气(氟化物、颗粒物)。钎焊废气经钎焊炉密闭系统引入1套袋式除尘+活性氧化铝吸附装置除氟化物后,与经密闭设备收集的除油废气、烘干废气和预热废气一并接入车间南侧现有废气主管,通过现有1套高压静电吸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经现有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利用企业现有员工,本次不新增,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液压机、钎剂辊涂机、钎焊炉及配套冷却风机、折弯机、钎焊废气除氟预处理风机等,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同时在厂区内进行合理布局,以起到降噪的效果。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中宇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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