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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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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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荔波县茂兰镇、佳荣镇

荔波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大 (略)

本项目为公路改扩建工程,全 (略) 荔波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荔波县茂兰镇,与G655荔波至茂兰段顺接,途经瑶麓村(K8+600)、望乡台(K13+300)、拉滩(K18+200),至终点佳荣镇,路线全长25.860km。项目起点坐标:E 108°3′49.406″,N 25°23′40.912″,终点坐标:E 108°10′17.767″,N 25°29′44.923″。本项目总投资36849.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1.39万元,占总投资的5.5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道路线路方案,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尽量减轻地表扰动和破坏等;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区,严禁超挖破坏周边植被;沿线边坡可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及时对道路两侧进行适当绿化;及时对施工驻地、弃土场及未利用老路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施工过程中注重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布设临时或永久的挡护、截排水措施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

本项目改扩建路段涉及荔波瑶麓单性木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野生保护植物采取“近似生境原理”就近移植的方法进行迁移保护,明确用地范围内珍稀野生掌叶木移植地点及后续抚育管理要求,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执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置施工驻地、弃土场等临时工程;对桩号K10+940和K10+980两处已挂牌的石山木莲古树进行围栏保护,在临近古树路段施工时应避免对路基进行深挖,以防破坏古树根系;强化施工期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路段的施工管理,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外的弃土场堆放,严禁生态敏感区内倾倒垃圾和弃渣;在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路段施工时及时对施工路段的边坡进行生态恢复,种草植灌,植被恢复中,严禁引入入侵植被,尽量采用当地本土植被,生态恢复效果应达到与沿线自然景观为一体。施工期应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项目设计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范围内现有的单车道铜鼓坳隧道采用路堑开挖方式拆除,改用路基形式,该设计方案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对现有单车道隧道扩建为双向行车隧道,建设单位应优化隧道设计方案。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全线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防尘;弃土场修建相应截排水沟截留雨水径流,避免雨水对弃土场冲刷污染环境;项目桥涵施工避开丰水期,选择水量较少时期进行现有桥梁拆除,涉水桥墩采用围堰导流施工方式,最大程度保护河道水质;施工生活废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待旱厕中的粪尿腐熟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期应当加强对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茂兰镇居民点、瑶麓村村民点、拉滩村村民点和老场居民点)的保护,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设置,同时采取移动或临时声屏障进行有效围挡,非必要情况不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建筑拆迁粉尘、沥青烟、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确保各路段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建筑拆迁过程管理,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沙土废弃物,最大程度降低拆迁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公路路面铺设过程,沥青铺装阶段,在符合施工工序和操作规范情况下,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极少量沥青烟和微量苯并[a]芘的散发;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拆土石方、拆迁建筑垃圾、现有道路废弃路面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全线共设置4处弃土场,各弃土场应完善挡墙、排水、截水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优先回用,不可利用部分与废弃土石方一并清运至弃土场。现有道路废弃路面固废中,混凝土固废可回用项目改扩建回填,废弃沥青混凝土应委托第三方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对公路沿线景观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并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在沿线适当位置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区宣传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穿越荔波瑶麓单性木兰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运营期应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道路路面因降水产生的路面水,路面水通过路拱横坡漫流至路基两侧排水沟。项目黄草坪中桥和幸福中桥2座桥梁涉及自然保护区,且桥面有风险物质运输车辆事故风险,应在桥面两侧设置格栅式排水沟,并依据地形地势在桥梁合适位置分别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项目红线两侧近期和中期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远期4a类区路段夜间存在小幅超标,其中瑶麓村村民点超0.36dB(A),老场居民点超标0.25dB(A)。考虑远期交通状况、房屋建设等变化较大,远期进行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视情况采取工程降噪措施。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交通车辆产生的尾气,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沿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置。

报批稿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UTaQ7fipVu3iiTMav9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UTaQ7fipVu3iiTMav9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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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荔波县茂兰镇、佳荣镇

荔波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大 (略)

本项目为公路改扩建工程,全 (略) 荔波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荔波县茂兰镇,与G655荔波至茂兰段顺接,途经瑶麓村(K8+600)、望乡台(K13+300)、拉滩(K18+200),至终点佳荣镇,路线全长25.860km。项目起点坐标:E 108°3′49.406″,N 25°23′40.912″,终点坐标:E 108°10′17.767″,N 25°29′44.923″。本项目总投资36849.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1.39万元,占总投资的5.5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道路线路方案,减少占地及土石方开挖,尽量减轻地表扰动和破坏等;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区,严禁超挖破坏周边植被;沿线边坡可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及时对道路两侧进行适当绿化;及时对施工驻地、弃土场及未利用老路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施工过程中注重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布设临时或永久的挡护、截排水措施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

本项目改扩建路段涉及荔波瑶麓单性木兰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野生保护植物采取“近似生境原理”就近移植的方法进行迁移保护,明确用地范围内珍稀野生掌叶木移植地点及后续抚育管理要求,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执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置施工驻地、弃土场等临时工程;对桩号K10+940和K10+980两处已挂牌的石山木莲古树进行围栏保护,在临近古树路段施工时应避免对路基进行深挖,以防破坏古树根系;强化施工期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路段的施工管理,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外的弃土场堆放,严禁生态敏感区内倾倒垃圾和弃渣;在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路段施工时及时对施工路段的边坡进行生态恢复,种草植灌,植被恢复中,严禁引入入侵植被,尽量采用当地本土植被,生态恢复效果应达到与沿线自然景观为一体。施工期应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项目设计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范围内现有的单车道铜鼓坳隧道采用路堑开挖方式拆除,改用路基形式,该设计方案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对现有单车道隧道扩建为双向行车隧道,建设单位应优化隧道设计方案。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全线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防尘;弃土场修建相应截排水沟截留雨水径流,避免雨水对弃土场冲刷污染环境;项目桥涵施工避开丰水期,选择水量较少时期进行现有桥梁拆除,涉水桥墩采用围堰导流施工方式,最大程度保护河道水质;施工生活废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待旱厕中的粪尿腐熟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期应当加强对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茂兰镇居民点、瑶麓村村民点、拉滩村村民点和老场居民点)的保护,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设置,同时采取移动或临时声屏障进行有效围挡,非必要情况不进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建筑拆迁粉尘、沥青烟、施工设备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确保各路段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建筑拆迁过程管理,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沙土废弃物,最大程度降低拆迁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公路路面铺设过程,沥青铺装阶段,在符合施工工序和操作规范情况下,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极少量沥青烟和微量苯并[a]芘的散发;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拆土石方、拆迁建筑垃圾、现有道路废弃路面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全线共设置4处弃土场,各弃土场应完善挡墙、排水、截水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应当分类收集、优先回用,不可利用部分与废弃土石方一并清运至弃土场。现有道路废弃路面固废中,混凝土固废可回用项目改扩建回填,废弃沥青混凝土应委托第三方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对公路沿线景观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并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在沿线适当位置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区宣传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目穿越荔波瑶麓单性木兰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运营期应开展长期跟踪生态监测。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道路路面因降水产生的路面水,路面水通过路拱横坡漫流至路基两侧排水沟。项目黄草坪中桥和幸福中桥2座桥梁涉及自然保护区,且桥面有风险物质运输车辆事故风险,应在桥面两侧设置格栅式排水沟,并依据地形地势在桥梁合适位置分别设置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项目红线两侧近期和中期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远期4a类区路段夜间存在小幅超标,其中瑶麓村村民点超0.36dB(A),老场居民点超标0.25dB(A)。考虑远期交通状况、房屋建设等变化较大,远期进行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视情况采取工程降噪措施。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交通车辆产生的尾气,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沿线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置。

报批稿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UTaQ7fipVu3iiTMav9g?pwd=1234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 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UTaQ7fipVu3iiTMav9g?pwd=1234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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