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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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08 10:25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第22号标准厂房整栋

都匀 (略)

贵州青天净地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第22号标准厂房,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5′20.145″,北纬26°17′37.774″。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占地面积6333.5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3.5%。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厂房改造、设备与生产线安装调试,不涉及基础开挖等土建工程。项目区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附近的居民,食宿自行解决。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备搬运、安装起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室内装修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通过加强通风散气,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盥洗如厕依托园区公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烫锡、焊锡工序产生烟尘

电焊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2)点胶、烘干过程产生的VOCs

点胶、烘干过程产生废气经点胶机及烘箱设备上方的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由“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厂界VOCS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

(3)喷码过程产生的VOCS

本项目有2台自动喷码机,通过加强厂房通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5m3)收集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佘家庄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包装箱、废铜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报废品其成分主要为铜线圈,为一般固废,与无铅锡渣一并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机械维修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座,容积5m3),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

2

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

龙里县-醒狮镇高吏目村

(略)

贵 (略)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醒狮镇高吏目村,地理坐标:106°59′33.138″,26°39′47.428″,属于危险品仓储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8644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车辆出场前冲洗轮胎,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水泥类等易起扬尘物资不得露天堆放,堆放应加盖防雨布。装修应选择经国家认证的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尽量减少装修原材料挥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禁止外排。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过水浅池,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车辆车轮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粪污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农家肥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主要产噪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现场装卸施工材料、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减轻碰撞噪声。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途经敏感点时,减缓车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炸药库内道路建设、护面墙建设。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装修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废油漆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装饰材料边角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采取减速慢行、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加强库区周边绿化措施,运输车辆不使用劣质燃油,减小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收集,生活污水、淋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的浇灌、施肥。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事故应急池,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围墙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燃烧爆炸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

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金正 (略) 车间内

贵州 (略)

贵州怡宁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金正 (略) 车间内(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7.*°,北纬:27.*°),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用地面积10000㎡。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占总投资的3.9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污染主要包括车辆运输、设备的装卸和现场搬运、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动力扬尘。采取地面洒水等措施,运输过程在白天进行,项目不涉及建筑装修,施工区域采取围隔措施后,厂界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仅为各类设备安装,施工时用水环节仅车辆冲洗水及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用水;车辆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如 (略) 卫生间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在进行厂房建设的过程,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相关隔声屏障,合理安排工期,做到为名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清运至环境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倾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物,建设、拆卸完成后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在混合搅拌生产线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台,并配套设置集气罩一个,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 (略) 雨水收集沟池处理。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堆存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置在厂房内,生产设备均采取隔振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可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危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4

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贵 (略)

贵州水*源 (略)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罗甸县逢亭镇,紧邻上立亭水电站发电厂房,属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配套输变电工程,起于新建110kV上立亭电站升压变110kV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止于110kV逢亭变110kV进线构架端,地理坐标:升压站中心坐标:25度 25 分3.155秒(北纬),106 度 37 分4.310秒(东经),线路起点:25 度 25 分 2.415 秒(北纬), 106 度 37 分 4.880 秒(东经),线路终点:25 度 24 分 58.235 秒(北纬),106 度 34 分 25.715 秒(东经),升压站用地面积:2152.32m2,新建线路长:4.95km,项目总投资7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39%。本工程已于2021年5月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11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字〔2022〕10号),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已缴纳罚款

(一)施工期

本工程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建设完成,回顾性评价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土石方的开挖与回填,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表占压和植被扰动,以及施工作业和人员活动干扰动物栖息环境等。本工程涉及的植被类型主要为灌丛、灌草丛及一般林地,且受影响的植被为评价区的常见类型,本工程建设未对评价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造成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未造成影响,未造成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大幅下降,未影响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施工无涉水作业,施工噪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鱼类的生境质量,由于施工期较短,其他河段还有很多适宜鱼类生存的地方,施工附近的鱼类可以迁移到附近生活环境一致的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经由上立亭水电站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排入蒙江,随着施工期活动的结束,对水生的影响也随之消失,本工程施工未发生废污水乱排放的情况,未影响蒙江流域水质,也未对水生生态造成破坏,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红线的影响很小,变电站事故油池区域植被恢复未落实到位。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开展事故油池区植被恢复等补救措施,对该区域采取撒播当地常见草籽或选择青蒿、蕨、狗尾草等对该区域进行恢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工程需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止设备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无线电干扰和静电感应的影响。

(2)输电线路工程要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影响。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运行期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4)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污水主要为巡检及保卫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水电站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农肥不外排。

4.声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变压器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发生异响时应及时处理,确保升压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排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暂存(5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升压站运行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及保卫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措施

变压器下方设置围堰防渗,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泄漏或事故排油时,变压油流入事故油池(12m3),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报批稿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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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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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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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1234

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08 10:25 字体:[]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第22号标准厂房整栋

都匀 (略)

贵州青天净地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绿茵湖产业园区第22号标准厂房,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5′20.145″,北纬26°17′37.774″。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占地面积6333.5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3.5%。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厂房改造、设备与生产线安装调试,不涉及基础开挖等土建工程。项目区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附近的居民,食宿自行解决。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备搬运、安装起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室内装修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通过加强通风散气,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盥洗如厕依托园区公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烫锡、焊锡工序产生烟尘

电焊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2)点胶、烘干过程产生的VOCs

点胶、烘干过程产生废气经点胶机及烘箱设备上方的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由“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厂界VOCS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

(3)喷码过程产生的VOCS

本项目有2台自动喷码机,通过加强厂房通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5m3)收集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佘家庄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袋、包装箱、废铜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报废品其成分主要为铜线圈,为一般固废,与无铅锡渣一并分类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机械维修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1座,容积5m3),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

2

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

龙里县-醒狮镇高吏目村

(略)

贵 (略)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醒狮镇高吏目村,地理坐标:106°59′33.138″,26°39′47.428″,属于危险品仓储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为8644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车辆出场前冲洗轮胎,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水泥类等易起扬尘物资不得露天堆放,堆放应加盖防雨布。装修应选择经国家认证的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尽量减少装修原材料挥发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禁止外排。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过水浅池,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车辆车轮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粪污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农家肥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主要产噪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现场装卸施工材料、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减轻碰撞噪声。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途经敏感点时,减缓车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炸药库内道路建设、护面墙建设。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装修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废油漆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装饰材料边角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采取减速慢行、保持路面清洁、洒水抑尘加强库区周边绿化措施,运输车辆不使用劣质燃油,减小运输扬尘、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收集,生活污水、淋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的浇灌、施肥。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事故应急池,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控制车速、使用低音喇叭,围墙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燃烧爆炸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

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金正 (略) 车间内

贵州 (略)

贵州怡宁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金正 (略) 车间内(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7.*°,北纬:27.*°),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用地面积10000㎡。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占总投资的3.95%。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污染主要包括车辆运输、设备的装卸和现场搬运、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动力扬尘。采取地面洒水等措施,运输过程在白天进行,项目不涉及建筑装修,施工区域采取围隔措施后,厂界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仅为各类设备安装,施工时用水环节仅车辆冲洗水及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用水;车辆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如 (略) 卫生间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在进行厂房建设的过程,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相关隔声屏障,合理安排工期,做到为名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清运至环境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倾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物,建设、拆卸完成后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在混合搅拌生产线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台,并配套设置集气罩一个,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 (略) 雨水收集沟池处理。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堆存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将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设置在厂房内,生产设备均采取隔振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可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危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4

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贵 (略)

贵州水*源 (略)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罗甸县逢亭镇,紧邻上立亭水电站发电厂房,属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配套输变电工程,起于新建110kV上立亭电站升压变110kV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止于110kV逢亭变110kV进线构架端,地理坐标:升压站中心坐标:25度 25 分3.155秒(北纬),106 度 37 分4.310秒(东经),线路起点:25 度 25 分 2.415 秒(北纬), 106 度 37 分 4.880 秒(东经),线路终点:25 度 24 分 58.235 秒(北纬),106 度 34 分 25.715 秒(东经),升压站用地面积:2152.32m2,新建线路长:4.95km,项目总投资7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5.39%。本工程已于2021年5月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11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字〔2022〕10号),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已缴纳罚款

(一)施工期

本工程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建设完成,回顾性评价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土石方的开挖与回填,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表占压和植被扰动,以及施工作业和人员活动干扰动物栖息环境等。本工程涉及的植被类型主要为灌丛、灌草丛及一般林地,且受影响的植被为评价区的常见类型,本工程建设未对评价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造成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和名木古树未造成影响,未造成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大幅下降,未影响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施工无涉水作业,施工噪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鱼类的生境质量,由于施工期较短,其他河段还有很多适宜鱼类生存的地方,施工附近的鱼类可以迁移到附近生活环境一致的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经由上立亭水电站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排入蒙江,随着施工期活动的结束,对水生的影响也随之消失,本工程施工未发生废污水乱排放的情况,未影响蒙江流域水质,也未对水生生态造成破坏,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红线的影响很小,变电站事故油池区域植被恢复未落实到位。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开展事故油池区植被恢复等补救措施,对该区域采取撒播当地常见草籽或选择青蒿、蕨、狗尾草等对该区域进行恢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工程需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止设备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无线电干扰和静电感应的影响。

(2)输电线路工程要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影响。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运行期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4)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污水主要为巡检及保卫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水电站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附近农作物农肥不外排。

4.声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变压器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发生异响时应及时处理,确保升压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排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暂存(5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升压站运行阶段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及保卫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措施

变压器下方设置围堰防渗,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泄漏或事故排油时,变压油流入事故油池(12m3),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报批稿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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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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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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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都匀电子变压器、电感器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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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红狮水泥原料生产矿山配套设施非营业性炸药库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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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每年磷石膏原渣免烧免洗改性无害化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线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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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上立亭水电站110kV送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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