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 | 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 | 贵州湘宁 (略) | 贵州长久惠晟新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地理坐标:106度41分6.354秒,26度16分16.762秒,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为集中供热项目,本项目新建2台3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及配套辅机、原料库,配套蒸汽管网13km,平均小时供汽量72t/h,年供汽量63万吨。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等,在场区出入口设置1个(容积2m3)隔油沉淀池收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作场区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在场区中部设置1个(容积2m3)的沉淀池收集混凝土工程灰浆水、基坑废水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性声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土石方全部回填场地,不可回收利用的建设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物质装卸及堆场粉尘采用封闭式堆场,经重力沉降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锅炉废气分别经2套(低氮燃烧+SNCR+袋式除尘)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经处理后粉尘、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部,充分利用车间围墙自身的隔音效果,风机加装风机消音器,采取减振措施,厂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2)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定期交由供应商或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 (3)气化炉灰渣、除尘器除尘灰外售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 罗甸县龙坪镇 | 罗甸县交通运输局 | 贵州水*源 (略) | 本项 (略) 罗甸县龙坪镇。原惠罗连接线(黔环审[2012]180号,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本项目新建一幅双向两车道,使连接线车道变为双向四车道,项目起于原互通连接线收费站进口侧,坐标为106°25′1.63",25°25′1.63",讫于金星村,终点坐标106°42′51.77",25°25′15.98秒:新建双向两车道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1.77公里;路基宽度为12m,隧道长995m/1座,涵洞2道,隧道变电所调整至隧道出口中间空地,消防水池调整至收费站内。项目总投资为8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5%,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必须避免超挖破坏周边植被。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措施条例,要求工人严格执行。做好坡面水保和植被恢复措施,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工作面完工后,应立即进行裸露区和弃渣场的植被恢复,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绿化恢复过程中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让其自然恢复。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区域施工时设置提示,严格施工组织、严禁超线施工、不规范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限速运输,采用加盖蓬布或将物料洒水等防护措施;设车辆冲洗池,用于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冲洗。开挖干燥土面时,适当喷水;配置洒水车,渣土及时清运;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对工人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沥青铺装阶段,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极少量沥青烟和微量苯并[a]芘的散发,减少集聚;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洒水降尘等措施。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修建2座容积为3m3的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期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污水收集系统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工人,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尽可能避免多台强噪声设备在接近敏感点的地段同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尽可能减弱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的影响;在距本项目较近声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路段应考虑采用临时声屏障对其进行保护。 5.固体废处置措施 (1)项目全线共设置1个弃渣场,占地面积33.7亩,位于里勒村东侧100m,本项目共产生弃方为8.8万m3,弃土场容量为10万m3,弃土场未布设在水源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项目弃土场设置较为合理,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弃土。 (2)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运至项目弃渣场。 (3)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期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暂存,定期送往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丢随弃或随意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道路两侧的植被加强养护管理,对长势不良或枯死的植被,应及时更换。加强宣传教育,道路营运中对线路周边的鸟类及其他有益的保护动物应加强保护,严禁对其随意捕杀。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达标。加强营运期的道路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线路两侧的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的污染;运营期的排水系统会因道路上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应系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排水沟等定期检查,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路段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经常养护路面,保证公路的良好路况;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工程沿线部分敏感点存在超标情况,最大超标量为5.74dB(A),在采取围墙和声屏障措施后,可以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实施跟踪监测,对于运营期不能达标的敏感点,加装隔声窗。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可进一步减少车辆运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垃圾、运输车辆洒落的固废进行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3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 (略) 沙包堡办事处杨柳街文德村 | 都匀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沙包堡办事处杨柳街文德村(线路起点:107度30分54.246秒,26度24分22.678秒;终点:107度29分3.444秒,26度23分17.611秒),属于输变电工程,线路总长度6.7km,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4.77%。 |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不新建施工便道,利用已有产业路及其毛石路平整、改造后使用,主要施工内容为线路塔基、基础浇筑、回填、杆塔架设等。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管理,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施工区域不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施工器械设备及材料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原线路拆除塔杆、线路及金具拆除过程中全部采用人力拆除,严禁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拆除占用的临时土地全部复绿处理。线路架设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尽量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周边村民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及拆除原线路施工过程均采取喷洒水、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各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塔基周边绿化覆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拆除过程产生中废弃的塔杆、电缆及金具运至都匀开发区红旗新村都匀供电局检修基地,移交都匀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二)运营期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应≥6.0m,确保线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要求。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巡视时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110kV输电线路正常营运过程中不产生废水。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输电线路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110kV输电线路正常营运期间不产生固体废物 |
报批稿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上峰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 | 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 | 贵州湘宁 (略) | 贵州长久惠晟新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村,地理坐标:106度41分6.354秒,26度16分16.762秒,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为集中供热项目,本项目新建2台36t/h生物质气化蒸汽锅炉及配套辅机、原料库,配套蒸汽管网13km,平均小时供汽量72t/h,年供汽量63万吨。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围挡,临时堆场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等,在场区出入口设置1个(容积2m3)隔油沉淀池收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作场区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在场区中部设置1个(容积2m3)的沉淀池收集混凝土工程灰浆水、基坑废水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或施工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企业已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临时性声障,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土石方全部回填场地,不可回收利用的建设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物质装卸及堆场粉尘采用封闭式堆场,经重力沉降后,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锅炉废气分别经2套(低氮燃烧+SNCR+袋式除尘)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经处理后粉尘、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质量可靠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部,充分利用车间围墙自身的隔音效果,风机加装风机消音器,采取减振措施,厂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防渗措施,基础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2)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定期交由供应商或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外售综合利用。 (3)气化炉灰渣、除尘器除尘灰外售有机肥厂用于生产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 | 罗甸县龙坪镇 | 罗甸县交通运输局 | 贵州水*源 (略) | 本项 (略) 罗甸县龙坪镇。原惠罗连接线(黔环审[2012]180号,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本项目新建一幅双向两车道,使连接线车道变为双向四车道,项目起于原互通连接线收费站进口侧,坐标为106°25′1.63",25°25′1.63",讫于金星村,终点坐标106°42′51.77",25°25′15.98秒:新建双向两车道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40km/h,路线全长:1.77公里;路基宽度为12m,隧道长995m/1座,涵洞2道,隧道变电所调整至隧道出口中间空地,消防水池调整至收费站内。项目总投资为8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5%,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必须避免超挖破坏周边植被。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措施条例,要求工人严格执行。做好坡面水保和植被恢复措施,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工作面完工后,应立即进行裸露区和弃渣场的植被恢复,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绿化恢复过程中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让其自然恢复。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区域施工时设置提示,严格施工组织、严禁超线施工、不规范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限速运输,采用加盖蓬布或将物料洒水等防护措施;设车辆冲洗池,用于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冲洗。开挖干燥土面时,适当喷水;配置洒水车,渣土及时清运;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对工人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沥青铺装阶段,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极少量沥青烟和微量苯并[a]芘的散发,减少集聚;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洒水降尘等措施。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修建2座容积为3m3的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道路洒水降尘过程;施工期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污水收集系统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工人,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尽可能避免多台强噪声设备在接近敏感点的地段同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尽可能减弱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的影响;在距本项目较近声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路段应考虑采用临时声屏障对其进行保护。 5.固体废处置措施 (1)项目全线共设置1个弃渣场,占地面积33.7亩,位于里勒村东侧100m,本项目共产生弃方为8.8万m3,弃土场容量为10万m3,弃土场未布设在水源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项目弃土场设置较为合理,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弃土。 (2)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运至项目弃渣场。 (3)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期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暂存,定期送往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丢随弃或随意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道路两侧的植被加强养护管理,对长势不良或枯死的植被,应及时更换。加强宣传教育,道路营运中对线路周边的鸟类及其他有益的保护动物应加强保护,严禁对其随意捕杀。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达标。加强营运期的道路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线路两侧的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的污染;运营期的排水系统会因道路上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应系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排水沟等定期检查,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路段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经常养护路面,保证公路的良好路况;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工程沿线部分敏感点存在超标情况,最大超标量为5.74dB(A),在采取围墙和声屏障措施后,可以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实施跟踪监测,对于运营期不能达标的敏感点,加装隔声窗。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可进一步减少车辆运行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垃圾、运输车辆洒落的固废进行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3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 (略) 沙包堡办事处杨柳街文德村 | 都匀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沙包堡办事处杨柳街文德村(线路起点:107度30分54.246秒,26度24分22.678秒;终点:107度29分3.444秒,26度23分17.611秒),属于输变电工程,线路总长度6.7km,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4.77%。 | (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不新建施工便道,利用已有产业路及其毛石路平整、改造后使用,主要施工内容为线路塔基、基础浇筑、回填、杆塔架设等。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管理,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施工区域不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施工器械设备及材料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原线路拆除塔杆、线路及金具拆除过程中全部采用人力拆除,严禁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拆除占用的临时土地全部复绿处理。线路架设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尽量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周边村民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及拆除原线路施工过程均采取喷洒水、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各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剥离的表土用于塔基周边绿化覆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拆除过程产生中废弃的塔杆、电缆及金具运至都匀开发区红旗新村都匀供电局检修基地,移交都匀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二)运营期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 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导线离地距离应≥6.0m,确保线路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电磁环境控制标准》(GB8702-2014)要求。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巡视时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110kV输电线路正常营运过程中不产生废水。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输电线路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110kV输电线路正常营运期间不产生固体废物 |
报批稿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惠水县智慧绿色综合能源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都匀 (略) 110kV杏柳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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