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拟作出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拟作出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拟作出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项目名称: | 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威海远遥中心渔港位于环翠区的孙家疃镇远遥村北侧,远遥中心渔港北侧防波堤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威海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环翠区的孙家疃镇远遥村北侧,远遥中心渔港北侧防波堤内侧,坐标范围为: 北纬37°32"54.629"-37°32"55.484",东经122°05"42.331"-122°05"47.199",本项目建设两座浮码头,单个浮桥长度18m,宽3.5m,码头总长度36m,与后方斜坡基础通过引桥连接,引桥长14m,宽1.0m。浮桥间距38m,码头占用水域长73.9m,共布置4个泊位,可满足8艘科研试验保障船停靠。项目总用海面积为0.1142公顷,其中浮码头1用海面积为0.0051公顷;浮码头2用海面积为0.0049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1042公顷。本项目总投资为185.80万元,建设工期4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施工船舶、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废气,以及浮桥、钢管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等。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产生的噪声。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COD;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悬浮泥沙:浮码头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悬沙,施工的悬沙源强较小,接近瞬时点源。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分局对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邮 编:*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拟作出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项目名称: | 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威海远遥中心渔港位于环翠区的孙家疃镇远遥村北侧,远遥中心渔港北侧防波堤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威海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环翠区的孙家疃镇远遥村北侧,远遥中心渔港北侧防波堤内侧,坐标范围为: 北纬37°32"54.629"-37°32"55.484",东经122°05"42.331"-122°05"47.199",本项目建设两座浮码头,单个浮桥长度18m,宽3.5m,码头总长度36m,与后方斜坡基础通过引桥连接,引桥长14m,宽1.0m。浮桥间距38m,码头占用水域长73.9m,共布置4个泊位,可满足8艘科研试验保障船停靠。项目总用海面积为0.1142公顷,其中浮码头1用海面积为0.0051公顷;浮码头2用海面积为0.0049公顷,港池、蓄水用海0.1042公顷。本项目总投资为185.80万元,建设工期4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施工船舶、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废气,以及浮桥、钢管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等。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产生的噪声。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COD;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悬浮泥沙:浮码头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悬沙,施工的悬沙源强较小,接近瞬时点源。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分局对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科研码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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