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9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2月19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 | (略) (略) 萨尔图区铁人街道和友谊街道 | (略) 第一采油厂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44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0.833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12.608hm2。采油工程:该项目对588口利用井(采油井295口,注入井293口)进行射孔作业,对其中177口井(采油井89口,注入井88口)进行压裂作业。基建油井295口,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26.05km,更换站间集油、掺水管道5.57km。建成后产能47.7×104t/a。扩建聚中312转油放水站、聚609转油放水站、中503热水站。天然气集输工程:扩建中一增压站。供配注工程:对聚中九注水站内部分设备、管线进行更换。扩建聚中一配制站、611二元调配站、聚中四曝氧站、新中308注入站、聚中312注入站、新中605注入站、中1号注入站、中2号注入站、中3号注入站、中4号注入站。更换注入管道64.8km,新建高压二元管道13.2km、注水连通线3.1km,低压二元管道2.4km,新建母液管道1.5km,更换母液管道4km。污水处理工程:扩建聚中415污水站并配套建设管道4.5km。供配电工程:新建低压电缆1km,6kV架空配电线路0.7km,无功补偿装置2套,新建、更换井场柱上变共20座。对改造的站场进行低压配电改造,主要包括新建电力电缆19.11km,新建及更换配电柜45面等。新建实液测试站场1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8.47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压裂及井下作业废液处理装置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中611二元调配站储罐酸洗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HW17),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场站及计量间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定期拉运至风云污水提升站,管输至王家围子截留站,最 (略) 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等远离地表水体,靠近水体一侧设置防护围挡,防止污水外流。运营期,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不外排。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聚中312三元污水站、聚中415 污水站、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水井作业污水拉运至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压裂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站外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扩建场站部分区域采取重点防渗。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为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单井注入管道采用柔性复合塑料高压输送管。高压二元管线采用3PE内熔结环氧粉末管。低压二元管道和母液管道采用钢骨架塑料复合管。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聚609转油放水站污水沉降罐及罐前阀室、实液测试站场污油回收罐及油气分离缓冲罐均采用钢制储罐,外部和内部进行防腐处理,底部采用混凝土基础。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中611二元调配站、聚中一配制站部分区域采取一般防渗,中611二元调配站碱液卸车储槽、强碱储罐采用钢制储罐,底部采用混凝土基础。聚中一配制站熟化罐平台采用混凝土基础硬化,表面涂刷具有防渗功能的油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聚中312转油放水站、聚609转油放水站加药间、化药间,中503热水站新建储水罐、加热炉区域,中611二元调配站新建料库,聚中415污水站热水水罐、加热炉区域均为简单防渗,地面采用混凝土基础硬化,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新建加热装置以天然气为原料,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改扩建站场、实液测试场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井场、改扩建场站、实液测试场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加料分散装置均配备密闭上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均回用投加至分散装置,不外排,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隔声围挡。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中503热水站、聚中415污水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中一增压站、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聚中四曝氧站和新建实液测试站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井场噪声应根据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或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射孔液拉运 (略) 泥浆无害化处理II站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综合利用。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采油一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拆除的废旧设备由第一采油厂物资库回收。污水站改造产生的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泥(HW08)属于危险废物,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污水站产生的废滤料(HW49)、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站内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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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萨中开发区中区西部萨II1-9三次采油产能建设工程 | (略) (略) 萨尔图区铁人街道和友谊街道 | (略) 第一采油厂 | 山东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44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0.833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12.608hm2。采油工程:该项目对588口利用井(采油井295口,注入井293口)进行射孔作业,对其中177口井(采油井89口,注入井88口)进行压裂作业。基建油井295口,新建单井集油掺水管道26.05km,更换站间集油、掺水管道5.57km。建成后产能47.7×104t/a。扩建聚中312转油放水站、聚609转油放水站、中503热水站。天然气集输工程:扩建中一增压站。供配注工程:对聚中九注水站内部分设备、管线进行更换。扩建聚中一配制站、611二元调配站、聚中四曝氧站、新中308注入站、聚中312注入站、新中605注入站、中1号注入站、中2号注入站、中3号注入站、中4号注入站。更换注入管道64.8km,新建高压二元管道13.2km、注水连通线3.1km,低压二元管道2.4km,新建母液管道1.5km,更换母液管道4km。污水处理工程:扩建聚中415污水站并配套建设管道4.5km。供配电工程:新建低压电缆1km,6kV架空配电线路0.7km,无功补偿装置2套,新建、更换井场柱上变共20座。对改造的站场进行低压配电改造,主要包括新建电力电缆19.11km,新建及更换配电柜45面等。新建实液测试站场1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8.47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压裂及井下作业废液处理装置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中611二元调配站储罐酸洗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HW17),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场站及计量间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定期拉运至风云污水提升站,管输至王家围子截留站,最 (略) 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等远离地表水体,靠近水体一侧设置防护围挡,防止污水外流。运营期,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不外排。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聚中312三元污水站、聚中415 污水站、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水井作业污水拉运至南Ⅰ-1含油污水处理站、中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中十四联污水处理站、中十六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压裂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站外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扩建场站部分区域采取重点防渗。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为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单井注入管道采用柔性复合塑料高压输送管。高压二元管线采用3PE内熔结环氧粉末管。低压二元管道和母液管道采用钢骨架塑料复合管。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聚609转油放水站污水沉降罐及罐前阀室、实液测试站场污油回收罐及油气分离缓冲罐均采用钢制储罐,外部和内部进行防腐处理,底部采用混凝土基础。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中611二元调配站、聚中一配制站部分区域采取一般防渗,中611二元调配站碱液卸车储槽、强碱储罐采用钢制储罐,底部采用混凝土基础。聚中一配制站熟化罐平台采用混凝土基础硬化,表面涂刷具有防渗功能的油漆。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聚中312转油放水站、聚609转油放水站加药间、化药间,中503热水站新建储水罐、加热炉区域,中611二元调配站新建料库,聚中415污水站热水水罐、加热炉区域均为简单防渗,地面采用混凝土基础硬化,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及时开挖,及时回填,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新建加热装置以天然气为原料,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改扩建站场、实液测试场站、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井场、改扩建场站、实液测试场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加料分散装置均配备密闭上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均回用投加至分散装置,不外排,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距离周边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区域设置隔声围挡。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中503热水站、聚中415污水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中一增压站、聚中一配制站、中611二元调配站、聚中四曝氧站和新建实液测试站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井场噪声应根据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或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射孔液拉运 (略) 泥浆无害化处理II站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综合利用。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采油一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拆除的废旧设备由第一采油厂物资库回收。污水站改造产生的废滤料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泥(HW08)属于危险废物,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污水站产生的废滤料(HW49)、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站内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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