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8日关于拟作出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及沈阳市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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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8日关于拟作出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及沈阳市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

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略) 益环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一)沈阳辽中昊明一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押牛街村,占地面积64881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6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300万只,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25.3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二)沈阳辽中昊明十三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古城子村,占地面积37130.4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1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210万只,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98.5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三)沈阳辽中昊明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古城子村,占地面积52527.6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2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240万只,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99.5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四)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大黑岗子镇茨榆岗子村,占地面积24738.3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9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144万只。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4.3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2台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

(1)沈阳辽中昊明一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2)沈阳辽中昊明十三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3)沈阳辽中昊明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4)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养殖场及正泉家禽养殖场鸡舍均选用优质饲料、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粪污处置设施为全封闭结构,处理间内各池体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根据“报告书”,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水、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鸡舍清洗水经粪污处置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沉淀发酵池”)处理后应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等要求后,非施肥季暂存于液肥暂存池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养殖场及正泉家禽养殖场液肥暂存池地面均进行覆PE膜防水处理;地面为20厘米厚的P8混凝土结构;池体均密闭加盖,其中昊明一号容积为800立方米,昊明十三号容积为400立方米,昊明十四号容积为400立方米,正泉家禽养殖场容积为300立方米,均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锅炉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及绿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粪污处置设施沉淀渣、病死鸡、防疫废物、饲料残渣、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消毒剂包装物、饲料废包装袋等。

防疫废物、消毒剂包装物均为危险废物,应经消毒后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设置的鸡粪临时贮存间内,委托法库县有机肥厂处置,粪污运输应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应及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病死鸡应经消毒后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废包装袋、饲料残渣等应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

沈阳辽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白羽鸡养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略) 益环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一)沈阳辽中昊明一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押牛街村,占地面积64881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6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300万只,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25.3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二)沈阳辽中昊明十三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古城子村,占地面积37130.4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1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210万只,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98.5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三)沈阳辽中昊明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古城子村,占地面积52527.6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12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240万只,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99.5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1台6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四)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大黑岗子镇茨榆岗子村,占地面积24738.3平方米,场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9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仓库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全场年出栏肉鸡144万只。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4.3万元。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2台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供暖。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置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

(1)沈阳辽中昊明一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2)沈阳辽中昊明十三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3)沈阳辽中昊明十四号白羽鸡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4) (略) 辽中区正泉家禽养殖场

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米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书”,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养殖场及正泉家禽养殖场鸡舍均选用优质饲料、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粪污处置设施为全封闭结构,处理间内各池体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根据“报告书”,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水、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鸡舍清洗水经粪污处置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沉淀发酵池”)处理后应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等要求后,非施肥季暂存于液肥暂存池中(昊明一号、十三号、十四号养殖场及正泉家禽养殖场液肥暂存池地面均进行覆PE膜防水处理;地面为20厘米厚的P8混凝土结构;池体均密闭加盖,其中昊明一号容积为800立方米,昊明十三号容积为400立方米,昊明十四号容积为400立方米,正泉家禽养殖场容积为300立方米,均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锅炉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及绿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粪污处置设施沉淀渣、病死鸡、防疫废物、饲料残渣、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消毒剂包装物、饲料废包装袋等。

防疫废物、消毒剂包装物均为危险废物,应经消毒后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设置的鸡粪临时贮存间内,委托法库县有机肥厂处置,粪污运输应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应及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病死鸡应经消毒后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废包装袋、饲料残渣等应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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