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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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0.1GWH圆柱型固态锂离子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

(略) 南太湖新区梦溪路898号1幢二层西侧

(略)

(略) 新租用浙江吉胜鸿图 (略) 闲置厂房4856平方米,购置分切机、焊接机、化成柜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0.1GWH圆柱型固态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为圆柱形固态锂离子电池,与已投产的2GWH项目产品差异化在于,本项目产品的应用可覆盖无人机、电动工具、规模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本项目不涉及研发实验功能,研发实验 (略) 进行,试制成功后将进行量产(因属于首创新产品,生产规模较小,因此称为中试线)。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分切粉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主要为电芯装配时,卷芯焊接、壳体焊接等焊接工艺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本项目各焊接工艺设备均自带除尘机去除微量粉尘,尾气无组织排放。

注液废气、化成废气、氦检废气:收此部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清洁废气:本项目日常生产中,需人工使用*醇对台面、地面、墙面等进行清洁,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除湿机组冷凝水:收集后作风冷系统冷却水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蒸汽冷凝水:纳作为冷却水补充用水利用,不排放。

(3)噪声

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料(废结构件):本项目营运期锂电池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铜箔、废铝箔、隔膜边角料、废铝塑膜、废极耳等)收集 (略) ,不外排;不良电芯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该部分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出 (略) ,不排放;废电解液:本项目注液、静置等过程会有少量的废电解液产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排放;制氮机废吸附剂: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商处置,不排放。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6537-34-南太湖新区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 (略) 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0.1GWH圆柱型固态锂离子电池中试线建设项目

(略) 南太湖新区梦溪路898号1幢二层西侧

(略)

(略) 新租用浙江吉胜鸿图 (略) 闲置厂房4856平方米,购置分切机、焊接机、化成柜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0.1GWH圆柱型固态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产品为圆柱形固态锂离子电池,与已投产的2GWH项目产品差异化在于,本项目产品的应用可覆盖无人机、电动工具、规模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本项目不涉及研发实验功能,研发实验 (略) 进行,试制成功后将进行量产(因属于首创新产品,生产规模较小,因此称为中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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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分切粉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主要为电芯装配时,卷芯焊接、壳体焊接等焊接工艺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本项目各焊接工艺设备均自带除尘机去除微量粉尘,尾气无组织排放。

注液废气、化成废气、氦检废气:收此部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清洁废气:本项目日常生产中,需人工使用*醇对台面、地面、墙面等进行清洁,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除湿机组冷凝水:收集后作风冷系统冷却水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蒸汽冷凝水:纳作为冷却水补充用水利用,不排放。

(3)噪声

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料(废结构件):本项目营运期锂电池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铜箔、废铝箔、隔膜边角料、废铝塑膜、废极耳等)收集 (略) ,不外排;不良电芯由相关回收单位处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该部分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出 (略) ,不排放;废电解液:本项目注液、静置等过程会有少量的废电解液产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排放;制氮机废吸附剂: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商处置,不排放。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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