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 (略) “乐山亿生环保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山亿生环保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暂存库建设项目 | (略) 沙湾区嘉农镇泰山路1号34幢厂房(103度36分54.75秒,29度30分24.98秒)) | 乐山 (略) | 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HW08类金属块暂存区、HW09类金属块暂存区、物流通道、集装箱暂存区、装卸区、值班室、检验室与物资库,同时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用于贮存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用于金属冶炼“豁免条件”的金属块。项目设计最大贮存能力7063吨、年周转总量13.5万吨/年。本项目仅对满足用于金属冶炼“豁免条件”的金属块进行收集、贮存,不对其进行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后续加工、处置。 |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罡 (略) 已建二级生化装置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运营期废气主要为VOCs有机废气。项目采用密闭钢制集装箱对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的金属块进行贮存,仅入库前抽检需短时间打开钢制集装箱,其余装卸和贮存过程中钢制集装箱均处于密闭状态,金属块挥发的有机废气溢出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厂区装卸设备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废棉纱手套、废吸油毡、废拖布、废钢制集装箱等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土壤:厂区地面表面防渗整体采用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采用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15cm、强度等级为 C30、抗渗等级为 P8——渗透系数≤0.261×10-8cm/s),同时需加强场地的检修、加固,防止防渗层破损造成的渗漏。 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做好标识标牌和收集、转移记录。加强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备案。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175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 (略) “乐山亿生环保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山亿生环保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暂存库建设项目 | (略) 沙湾区嘉农镇泰山路1号34幢厂房(103度36分54.75秒,29度30分24.98秒)) | 乐山 (略) | 重庆天优吉玛环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HW08类金属块暂存区、HW09类金属块暂存区、物流通道、集装箱暂存区、装卸区、值班室、检验室与物资库,同时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用于贮存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用于金属冶炼“豁免条件”的金属块。项目设计最大贮存能力7063吨、年周转总量13.5万吨/年。本项目仅对满足用于金属冶炼“豁免条件”的金属块进行收集、贮存,不对其进行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后续加工、处置。 |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罡 (略) 已建二级生化装置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运营期废气主要为VOCs有机废气。项目采用密闭钢制集装箱对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的金属块进行贮存,仅入库前抽检需短时间打开钢制集装箱,其余装卸和贮存过程中钢制集装箱均处于密闭状态,金属块挥发的有机废气溢出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厂区装卸设备运输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废棉纱手套、废吸油毡、废拖布、废钢制集装箱等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土壤:厂区地面表面防渗整体采用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采用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15cm、强度等级为 C30、抗渗等级为 P8——渗透系数≤0.261×10-8cm/s),同时需加强场地的检修、加固,防止防渗层破损造成的渗漏。 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做好标识标牌和收集、转移记录。加强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备案。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10-*-04-01-*】FGQB-0175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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