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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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q.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略) 恒口示范区高楼村四组

(略) 恒口示范区 (略)

(略) (略)

拟建项 (略) 恒口示范区高楼村四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8"8.451″,北纬32°43"33.432″。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座10000立方米的LNG全容储罐,一套气化能力为6.5×104立方米/h的LNG气化装置,一套日处理量30×104立方米的天然气液化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设有一套气化能力为200×104立方米/d,一座19900立方米的LNG全容储罐,现场机柜间和辅助用房(二期预留)。原料气采用管道( (略) (略) 建设运营的汉安线)运输;成品液化气及其余辅助产品、材料,均采用汽车运输。项目总投资99600万元,环保投资1209.59万元,投资比例1.21%。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稿---最终版(1).zi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q.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备注

1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略) 恒口示范区高楼村四组

(略) 恒口示范区 (略)

(略) (略)

拟建项 (略) 恒口示范区高楼村四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8"8.451″,北纬32°43"33.432″。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座10000立方米的LNG全容储罐,一套气化能力为6.5×104立方米/h的LNG气化装置,一套日处理量30×104立方米的天然气液化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设有一套气化能力为200×104立方米/d,一座19900立方米的LNG全容储罐,现场机柜间和辅助用房(二期预留)。原料气采用管道( (略) (略) 建设运营的汉安线)运输;成品液化气及其余辅助产品、材料,均采用汽车运输。项目总投资99600万元,环保投资1209.59万元,投资比例1.21%。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报批稿---最终版(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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