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中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32号
(略) 绿园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请示》(长绿卫(202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2023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拟对 (略) 业务用房进行改建。经研究,原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内,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 (略) (略) 业务用房进行改建,改建后业务用房使用面积8000m,(建筑面积9091m)。其中:改建部分包括墙体及保温拆除、墙面、采暖、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弱电、门窗、地面、楼体亮化改造。购置医疗设备、公用工程设备1048台(套)等,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00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待 (略) 、市相关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长绿发改审批字〔2023〕32号
(略) 绿园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请示》(长绿卫(202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2023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拟对 (略) 业务用房进行改建。经研究,原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略) 内,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 (略) (略) 业务用房进行改建,改建后业务用房使用面积8000m,(建筑面积9091m)。其中:改建部分包括墙体及保温拆除、墙面、采暖、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弱电、门窗、地面、楼体亮化改造。购置医疗设备、公用工程设备1048台(套)等,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00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待 (略) 、市相关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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