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初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湖南湘初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略) 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 (略) 租用 (略) 2#厂房一楼、二楼,建设“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00m2,豆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厂房一楼,主要以黄豆、硫酸亚铁、消泡剂、石膏、食盐、食用油、香辛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选料、浸泡、磨浆、煮浆、成型、卤制、发酵、霉化、油炸、拌料、包装等工序,年生产臭豆腐生胚2000吨、即食臭豆腐1000吨、腐乳4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厂房二楼,主要以鱼类、肉类、蔬菜、食盐、食用油、香辛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清洗、腌制、卤制、油炸、拌料、包装等工序,年生产熟肉制品300吨、手撕素牛排200吨、鱼制品100吨、蔬菜制品50吨。
该项目为分批建设,截至目前厂区已建设完成厂房一楼的豆制品加工项目(生产产品及产能为臭豆腐生胚2000吨、即食臭豆腐1000吨),二楼的肉制品加工项目暂未建设,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厂房一楼的豆制品加工项目,验收产能为臭豆腐生胚2000吨/a,即食臭豆腐1000吨/a,其他未建设的生产线和产品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已经于2023年9月27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略) 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 (略) 租用 (略) 2#厂房一楼、二楼,建设“豆制品、肉制品加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200m2,豆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厂房一楼,主要以黄豆、硫酸亚铁、消泡剂、石膏、食盐、食用油、香辛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选料、浸泡、磨浆、煮浆、成型、卤制、发酵、霉化、油炸、拌料、包装等工序,年生产臭豆腐生胚2000吨、即食臭豆腐1000吨、腐乳4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位于厂房二楼,主要以鱼类、肉类、蔬菜、食盐、食用油、香辛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清洗、腌制、卤制、油炸、拌料、包装等工序,年生产熟肉制品300吨、手撕素牛排200吨、鱼制品100吨、蔬菜制品50吨。
该项目为分批建设,截至目前厂区已建设完成厂房一楼的豆制品加工项目(生产产品及产能为臭豆腐生胚2000吨、即食臭豆腐1000吨),二楼的肉制品加工项目暂未建设,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厂房一楼的豆制品加工项目,验收产能为臭豆腐生胚2000吨/a,即食臭豆腐1000吨/a,其他未建设的生产线和产品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已经于2023年9月27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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