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福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海县1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阿勒泰福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海县1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我单位委托北京中环 (略) 承担“阿勒泰 (略) 福海县1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福海县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勒泰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路32号楼6层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10-*
邮箱:*@*hcqhj.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阿勒泰 (略)
2023年12月1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我单位委托北京中环 (略) 承担“阿勒泰 (略) 福海县10万吨/年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福海县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阿勒泰 (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路32号楼6层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10-*
邮箱:*@*hcqhj.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阿勒泰 (略)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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