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苏州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苏州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苏州 (略)
1、 说明
苏州 (略) 受苏州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
(3)项目所属行业:C 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
苏州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租用昆山明 (略) 2号厂房1250平方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生产摄像头外壳1000万件,模具100套。昆山明 (略) 已委托昆山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的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2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全部(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苏州 (略) 的委托,我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梁兴财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周志国
地址: (略) 高新区金山东路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文本.pdf
“苏州飞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苏州 (略)
1、 说明
苏州 (略) 受苏州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 (略) 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 (略) 摄像头外壳、模具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
(3)项目所属行业:C 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项目内容:
苏州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租用昆山明 (略) 2号厂房1250平方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生产摄像头外壳1000万件,模具100套。昆山明 (略) 已委托昆山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的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2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全部(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苏州 (略) 的委托,我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梁兴财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张浦镇阳光西路1056号西2栋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周志国
地址: (略) 高新区金山东路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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