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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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4亿克拉金刚石项目

(略) (略) (略) 道中段南侧

山东 (略)

德州 (略)

项目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球磨用水进入摇床分离工序或挥发损耗,不外排;电解池用水损耗后定期补充,不外排;摇床分离用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 (略) 富华街6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4亿克拉金刚石项目

(略) (略) (略) 道中段南侧

山东 (略)

德州 (略)

项目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

1、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收集排放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球磨用水进入摇床分离工序或挥发损耗,不外排;电解池用水损耗后定期补充,不外排;摇床分离用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设备运行时发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厂房遮挡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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