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喷涂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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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喷涂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喷涂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巨星铜官工业园8号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在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巨星铜官工业园8号栋2跨建设喷涂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区、机加工区、酸洗区、电泳区、喷粉/漆区、烘烤区、成品区、办公区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及处理高空作业平台底盘20000套、结构件20000套、铝合金上平台(操作栏)1500套、环卫清扫车箱300套、环卫垃圾箱400套、非标集装箱200套、定制电控柜6000套、钣金件、设备外壳1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下料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刮灰打磨粉尘经厂房阻隔后自然沉降;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管式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喷粉固化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1#”排放;电泳涂装及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1#”排放;喷漆及固化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催化燃烧+15m排气筒2#”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烧机等工业炉窑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热水锅炉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酸洗钝化清洗废水、预脱脂、脱脂清洗废水、表调磷化废水、电泳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絮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淡水回用于电泳、酸洗工序的自来水清洗环节,浓水蒸发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槽渣、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含油、含漆的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喷涂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巨星铜官工业园8号栋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在望城经开区铜官园区巨星铜官工业园8号栋2跨建设喷涂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区、机加工区、酸洗区、电泳区、喷粉/漆区、烘烤区、成品区、办公区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及处理高空作业平台底盘20000套、结构件20000套、铝合金上平台(操作栏)1500套、环卫清扫车箱300套、环卫垃圾箱400套、非标集装箱200套、定制电控柜6000套、钣金件、设备外壳1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下料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刮灰打磨粉尘经厂房阻隔后自然沉降;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管式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喷粉固化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1#”排放;电泳涂装及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1#”排放;喷漆及固化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催化燃烧+15m排气筒2#”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二*苯、非*烷总烃参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烧机等工业炉窑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标准限值;热水锅炉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酸洗钝化清洗废水、预脱脂、脱脂清洗废水、表调磷化废水、电泳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絮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淡水回用于电泳、酸洗工序的自来水清洗环节,浓水蒸发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槽渣、漆渣、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含油、含漆的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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