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云南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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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云南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略) 海源北路与科技路交汇处昊邦医药园区4幢2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8′57.520″,北纬25°04"51.094"。

建设单位:云南迪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中冶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实验室旁租用空置厂房扩建生物实验室,占地1050m2。主要建设实验区、PCR分子生物实验室(试剂配制区、样本处理区、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PCR检验检测,检测规模为30万例/a,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约为20万例/a,*型肝炎病毒DNA(HBV-DNA)检测项目10万例/a。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污水设置桶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排入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2kg/h(排气筒高度无法满足新污染源排气简一般不应低于15m的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未有效收集废气及实验室仪器设备消毒产生废气通过实验室内的通风系统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4.0mg/m3,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即NMHC≤10mg/m,NMHC≤30mg/m3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昊邦医药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生产,选用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实验室一般固废包括废渗透膜及废包装物;医疗废物包括实验废液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异*醇、盐酸、医疗废弃物等风险物质。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废液间、医废暂存间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略) 海源北路与科技路交汇处昊邦医药园区4幢2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8′57.520″,北纬25°04"51.094"。

建设单位:云南迪 (略)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中冶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实验室旁租用空置厂房扩建生物实验室,占地1050m2。主要建设实验区、PCR分子生物实验室(试剂配制区、样本处理区、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PCR检验检测,检测规模为30万例/a,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约为20万例/a,*型肝炎病毒DNA(HBV-DNA)检测项目10万例/a。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污水设置桶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排入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42kg/h(排气筒高度无法满足新污染源排气简一般不应低于15m的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未有效收集废气及实验室仪器设备消毒产生废气通过实验室内的通风系统呈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烷总烃≤4.0mg/m3,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即NMHC≤10mg/m,NMHC≤30mg/m3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昊邦医药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生产,选用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实验室一般固废包括废渗透膜及废包装物;医疗废物包括实验废液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其他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异*醇、盐酸、医疗废弃物等风险物质。严格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废液间、医废暂存间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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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云南迪 (略) 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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