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索腾竹木家居用品精深加工项目 | 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河梁路1号(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 福建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河梁路1号(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租用 (略) 现有厂房,周边均为园区厂房或用地。项目采用竹木胶合板、硝酸树脂面漆、固化底漆、固化剂、稀释剂、水性漆等原辅材料,经裁切、镂、铣、钻孔、打磨、喷漆等工艺,配备砂光机、各类木工机械、喷涂一体生产线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年产竹木家居制品50万套。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汇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板材裁切、钻孔、砂光等产生粉尘工序颗粒物经“中央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建立密闭微负压的配漆、喷漆、凉干的喷漆生产线,有机废气经“旋流塔+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边角料、破损的水性漆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喷淋高浓度含漆废液和破损的油性漆桶(含稀释剂、固化剂桶)、含漆过滤棉、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索腾竹木家居用品精深加工项目 | 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河梁路1号(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 | 福建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河梁路1号(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租用 (略) 现有厂房,周边均为园区厂房或用地。项目采用竹木胶合板、硝酸树脂面漆、固化底漆、固化剂、稀释剂、水性漆等原辅材料,经裁切、镂、铣、钻孔、打磨、喷漆等工艺,配备砂光机、各类木工机械、喷涂一体生产线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年产竹木家居制品50万套。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汇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板材裁切、钻孔、砂光等产生粉尘工序颗粒物经“中央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建立密闭微负压的配漆、喷漆、凉干的喷漆生产线,有机废气经“旋流塔+吸附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规划工艺布局,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边角料、破损的水性漆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喷淋高浓度含漆废液和破损的油性漆桶(含稀释剂、固化剂桶)、含漆过滤棉、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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