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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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奥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娄发改行审〔2023〕10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湖南奥 (略) :

你单位《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九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第九条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303.09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折等价值为13416.96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3843.26万kW·h(折4723.37吨标准煤)、天然气129.70万m3,(折1574.95吨标准煤)、汽油3.24t(折4.77吨标准煤)。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5.50kgce/m2。

三、你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在落实《节能报告》的节能措施上,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用能水平。

2、要选用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和空调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3、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4、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应按照《节能报告》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将《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费总量10%以上或可研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根据“十四五”能耗双控要求,请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对本地区能耗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耗增量;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组织节能验收。

六、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和验收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抄送: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能源品种

年消耗量

折标系数

折合标准煤

单位

实物

单位

系数

(单位:tce)

电力

万kW·h

3843.26

kgce/kW·h

当量系数0.1229

4723.37

等价系数0.308

11837.24

天然气

万m3

129.70

tce/万m3

12.143

1574.95

汽油

t

3.24

tce/t

1.4571

4.77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6303.09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13416.96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湖南奥 (略)

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湖南奥 (略) :

你单位《MLED显示模组项目节能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第九条和《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3〕525号)第九条有关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303.09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折等价值为13416.96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3843.26万kW·h(折4723.37吨标准煤)、天然气129.70万m3,(折1574.95吨标准煤)、汽油3.24t(折4.77吨标准煤)。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5.50kgce/m2。

三、你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在落实《节能报告》的节能措施上,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用能水平。

2、要选用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和空调等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3、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4、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应按照《节能报告》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将《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运营的重要依据。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费总量10%以上或可研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本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五、根据“十四五”能耗双控要求,请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对本地区能耗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耗增量;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节能报告,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督促项目单位及时组织节能验收。

六、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和验收情况,我委将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抄送: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节能审查情况表

能源品种

年消耗量

折标系数

折合标准煤

单位

实物

单位

系数

(单位:tce)

电力

万kW·h

3843.26

kgce/kW·h

当量系数0.1229

4723.37

等价系数0.308

11837.24

天然气

万m3

129.70

tce/万m3

12.143

1574.95

汽油

t

3.24

tce/t

1.4571

4.77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6303.09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134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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