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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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克陶县交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位于阿克陶县皮拉勒乡,终点位于阿克陶县玉麦乡库尼萨克村,本项目路线全场18km,建设性质为新建,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结构设计中采用沥青路面,辅助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总投资11497.1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3%。

根据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排放满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减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沥青烟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严格落实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对地面的扰动。

(二)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及夜间不施工、设置施工围挡等有效措施,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抛入水体,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集中排入沉淀池,经过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砂石料堆场及厂区道路洒水,禁止外排。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充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环卫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置,禁随意倾倒、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道路沿线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格应落实《报告表》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陶县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克陶县交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位于阿克陶县皮拉勒乡,终点位于阿克陶县玉麦乡库尼萨克村,本项目路线全场18km,建设性质为新建,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结构设计中采用沥青路面,辅助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总投资11497.1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3%。

根据中北天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编制的《皮拉勒乡至玉麦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排放满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减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及沥青烟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严格落实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减少对地面的扰动。

(二)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及夜间不施工、设置施工围挡等有效措施,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抛入水体,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集中排入沉淀池,经过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砂石料堆场及厂区道路洒水,禁止外排。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充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环卫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置,禁随意倾倒、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道路沿线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格应落实《报告表》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克陶县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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