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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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州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克州顺鑫商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克州顺鑫商 (略)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重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生产规模由30万m3扩大至60万m3。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楼一栋,占地面积为1050m2,建筑面积3200m2,新购入HZS180机组2套,变电设备由原2台内渗250变压器升级为干式630变压器,新增三一搅拌车5辆,生产规模由30万m3扩大至60万m3。主体工程包括混凝土生产区,设置HZS180机组2套;配套工程包括综合楼、锅炉房;储运系统包括原料堆场、水泥筒仓、减水剂储罐;辅助工程包括配料机械系统、原料输送设备系统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总投资10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1%。

根据新疆绿 (略) 编制的《克州顺鑫商 (略)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做好运输车辆的防护工作,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大风天气下严禁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运营期物料输送储存环节配一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7%,确保水泥筒仓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沉淀池中的砂石均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工业园区环卫定期清运。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 (略) 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州顺鑫商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克州顺鑫商 (略)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重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生产规模由30万m3扩大至60万m3。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楼一栋,占地面积为1050m2,建筑面积3200m2,新购入HZS180机组2套,变电设备由原2台内渗250变压器升级为干式630变压器,新增三一搅拌车5辆,生产规模由30万m3扩大至60万m3。主体工程包括混凝土生产区,设置HZS180机组2套;配套工程包括综合楼、锅炉房;储运系统包括原料堆场、水泥筒仓、减水剂储罐;辅助工程包括配料机械系统、原料输送设备系统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总投资10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1%。

根据新疆绿 (略) 编制的《克州顺鑫商 (略)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做好运输车辆的防护工作,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大风天气下严禁施工;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运营期物料输送储存环节配一套脉冲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99.7%,确保水泥筒仓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各污染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沉淀池中的砂石均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工业园区环卫定期清运。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 (略) 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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