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函》(峰住字〔2023〕2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
二、建设地址: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泉头办公区、华北医疗健康集 (略) 、 (略) (略) 东侧、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峰峰宾馆南侧。
三、建设单位: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454.8㎡,地上建筑面积280.8㎡ ,地下建筑面积7422.2㎡,总计368个车位;华北医疗健康集 (略) 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3139.4㎡ ,地上建筑面积280.8㎡,地下建筑面积6414.58㎡ ,车位总计312个; (略) (略) 东侧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357.9㎡,地上建筑面积234㎡,地下建筑面积7793.642㎡,总计360个车位;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903.2 ㎡,地上建筑面积327.6㎡,地下建筑面积9083.08㎡,计436个车位;峰峰宾馆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1318.6㎡,地上建筑面积280.8㎡,地下建筑面积4310.02㎡,总计196个车位。及相应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5041.4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在有效期内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4日
关于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议书的函》(峰住字〔2023〕2号)收悉。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
二、建设地址: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泉头办公区、华北医疗健康集 (略) 、 (略) (略) 东侧、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峰峰宾馆南侧。
三、建设单位: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区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454.8㎡,地上建筑面积280.8㎡ ,地下建筑面积7422.2㎡,总计368个车位;华北医疗健康集 (略) 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3139.4㎡ ,地上建筑面积280.8㎡,地下建筑面积6414.58㎡ ,车位总计312个; (略) (略) 东侧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357.9㎡,地上建筑面积234㎡,地下建筑面积7793.642㎡,总计360个车位;峰峰矿区工人俱乐部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2903.2 ㎡,地上建筑面积327.6㎡,地下建筑面积9083.08㎡,计436个车位;峰峰宾馆智能立体停车场占地面积1318.6㎡,地上建筑面积280.8㎡,地下建筑面积4310.02㎡,总计196个车位。及相应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5041.4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请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在有效期内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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