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现场信息公示
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现场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规定,现将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
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 (略) 汝城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五一村黄泥岭组镇区连接线交叉口,途径秀水村、文市村、楼江村、新旭村,终于厦蓉高速互通 (略) 道S346交叉口,路线全长5.29km,路线走廊带总体呈东至西走向。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K12+940-K13+694.515路基宽度10.0m,K13+694.515-K18+418.625路基宽度12.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混凝土路面;布设桥梁604.36m/3座,其中大桥538.32m/2座,中桥66.04m/1座,涵洞27道,通道2道。全线挖方51.148万m3,填方29.4112万m3,弃方22.4158万m3,借方679m3。项目占地面积372.62亩,临时用地面积87亩;拆迁建筑物720m2(均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拆迁),电力电讯杆28根;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全线设置1处取土场、3处弃渣场、2处施工临建区,不自设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项目总投资19954.46万元,工期2年。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1。
2、《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新寓1-3栋1904房 湖南 (略) 。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沿线村庄村民、相关部门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附件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汝城 (略)
联系人:钟舒展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汝城县庐阳镇九龙大道2号楼
邮编: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张斌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新寓1-3栋1904房
电子邮件:
邮编:
湖南汝城 (略)
2023年11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规定,现将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
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 (略) 汝城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五一村黄泥岭组镇区连接线交叉口,途径秀水村、文市村、楼江村、新旭村,终于厦蓉高速互通 (略) 道S346交叉口,路线全长5.29km,路线走廊带总体呈东至西走向。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K12+940-K13+694.515路基宽度10.0m,K13+694.515-K18+418.625路基宽度12.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混凝土路面;布设桥梁604.36m/3座,其中大桥538.32m/2座,中桥66.04m/1座,涵洞27道,通道2道。全线挖方51.148万m3,填方29.4112万m3,弃方22.4158万m3,借方679m3。项目占地面积372.62亩,临时用地面积87亩;拆迁建筑物720m2(均为工程拆迁,不涉及环保拆迁),电力电讯杆28根;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全线设置1处取土场、3处弃渣场、2处施工临建区,不自设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项目总投资19954.46万元,工期2年。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1。
2、《S346汝城县岭秀至文明沙洲公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新寓1-3栋1904房 湖南 (略) 。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沿线村庄村民、相关部门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附件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提交意见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汝城 (略)
联系人:钟舒展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汝城县庐阳镇九龙大道2号楼
邮编: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张斌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新寓1-3栋1904房
电子邮件:
邮编:
湖南汝城 (略)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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