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改造后矿区面积为0.1096km2,开采标高为2340~2270m,采用机械开采+开拓公路汽车运输+集中水力造浆后水力运输的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开采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为8.0年;选厂在原址新建厂房,不新增占地;新增磨矿、螺旋分级等设备改造为4段6级螺旋+磁选,选厂规模扩大为5万t/a,年产钛精矿2967.36t,铁精矿1336.96t。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改造完善(不涉及新、改扩建尾矿库),改造内容为新建尾矿输送管道、改造回水管线、截排水沟,库尾的废水收集池等。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8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采取对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池;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措施。施工扬尘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期;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雨天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经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优先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 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表土统一运送至排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矿山恢复覆土;开挖土石方就近临时堆放及时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重复利用部分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砖块、混凝土块用于矿山的道路平整回填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生态影响: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对尾矿库、选厂、矿山周围的截水沟、排水沟进行疏通或者修建,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以减少水土流失的量。禁止超出征地范围新增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破坏施工沿线的植被,严禁捕杀鸟类及动物;对临时占地采取覆土绿化措施。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开采区和尾矿库设置洒水管道定期洒水降尘。矿山开采作业、平台运输、原矿破碎、精矿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开采作业;已开采完毕的采场应及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排土场区应定期洒水降尘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及临时植被措施,确保排土场区无裸露区域;尾矿库干滩区域采用软管从尾矿库淋滤水收集池抽水进行定期洒水降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GB25468-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区淋滤水、选矿废水、选厂初期雨水,尾矿库澄清水,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等。采区通过及时植被恢复措施并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采区废水量,在每个采区最低设置1个256m3的淋滤水收集池和1个256m3的污水处理池,通过淋滤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力制浆。选矿废水与尾矿一同排入尾矿库,在尾矿库湿滩区自然沉降,澄清水通过回水管道全部回用于矿山及选厂生产用水不外排。选厂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机修废水通过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浇水用水标准,雨天在收集池中贮存,晴天回用于生活区周边绿化。
(三)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围堰。矿山高位水池、造浆池、输矿沟、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按一般防渗要求建设;选厂区域地面应全部硬化;库尾集水池采用HDPE膜铺设,尾矿坝下雨污水收集池,尾矿坝下暗河入口南侧的洼地区域与暗河入口应建设雨水/废水阻隔措施,确保暴雨条件下尾矿库坝下汇集雨水不进入暗河入口。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加强源头防控、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噪声:矿山开采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选厂将选矿设备等安置于厂房内,并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及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严格车辆运输管理。厂界噪声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六)固体废物: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单位处置;项目现有尾矿 (略) 应急管理局公布《 (略) 保留和关闭尾矿库“两个清单”》中的保留尾矿库,属于五等库,占地面积99300m2,设计库容88万m3,现状库容51万m3,剩余库容37万m3,可满足改造升级后生产服务年限尾矿排放。项目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现有尾矿库堆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和生活垃圾一起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及餐厨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生态环境:严格划定开采范围,禁止超出红线开采,禁止超出用地范围新增临时用地;严禁乱砍乱伐、严禁捕杀鸟类及动物。在采矿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减缓扬尘对植物的不良影响。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有条件恢复的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闭矿期建设单位须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有关要求完成闭矿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尾矿库堆存尾矿达到设计库容,建设单位应申请规范闭库并完成库区土地复垦及后续环境管理工作。
(八)环境风险:对尾矿库进行动态监测,派专人负责库内、外排洪设施,若受到破坏要及时修复。加强矿浆运输渠道、尾矿输送管道的检查和巡视,在原矿浆输送前设置造浆池,在发生事故可以有效防止原矿浆随意外流。在架空尾矿输送管道处设置3m3的收集池收集泄漏尾矿,出现矿浆外泄事故后及时停止生产和输送。在尾矿库坝下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21000m3的事故池,确保溃坝事故下的废水不排入地表水及地下暗河入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改造后矿区面积为0.1096km2,开采标高为2340~2270m,采用机械开采+开拓公路汽车运输+集中水力造浆后水力运输的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开采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为8.0年;选厂在原址新建厂房,不新增占地;新增磨矿、螺旋分级等设备改造为4段6级螺旋+磁选,选厂规模扩大为5万t/a,年产钛精矿2967.36t,铁精矿1336.96t。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改造完善(不涉及新、改扩建尾矿库),改造内容为新建尾矿输送管道、改造回水管线、截排水沟,库尾的废水收集池等。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8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采取对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冲洗池;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措施。施工扬尘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二)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期;对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雨天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经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优先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GB12523- 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表土统一运送至排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矿山恢复覆土;开挖土石方就近临时堆放及时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重复利用部分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砖块、混凝土块用于矿山的道路平整回填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生态影响: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对尾矿库、选厂、矿山周围的截水沟、排水沟进行疏通或者修建,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以减少水土流失的量。禁止超出征地范围新增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破坏施工沿线的植被,严禁捕杀鸟类及动物;对临时占地采取覆土绿化措施。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开采区和尾矿库设置洒水管道定期洒水降尘。矿山开采作业、平台运输、原矿破碎、精矿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开采作业;已开采完毕的采场应及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排土场区应定期洒水降尘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及临时植被措施,确保排土场区无裸露区域;尾矿库干滩区域采用软管从尾矿库淋滤水收集池抽水进行定期洒水降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GB25468-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区淋滤水、选矿废水、选厂初期雨水,尾矿库澄清水,机修废水、生活污水等。采区通过及时植被恢复措施并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采区废水量,在每个采区最低设置1个256m3的淋滤水收集池和1个256m3的污水处理池,通过淋滤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力制浆。选矿废水与尾矿一同排入尾矿库,在尾矿库湿滩区自然沉降,澄清水通过回水管道全部回用于矿山及选厂生产用水不外排。选厂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机修废水通过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浇水用水标准,雨天在收集池中贮存,晴天回用于生活区周边绿化。
(三)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并设置围堰。矿山高位水池、造浆池、输矿沟、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池按一般防渗要求建设;选厂区域地面应全部硬化;库尾集水池采用HDPE膜铺设,尾矿坝下雨污水收集池,尾矿坝下暗河入口南侧的洼地区域与暗河入口应建设雨水/废水阻隔措施,确保暴雨条件下尾矿库坝下汇集雨水不进入暗河入口。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加强源头防控、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噪声:矿山开采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选厂将选矿设备等安置于厂房内,并安装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及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严格车辆运输管理。厂界噪声应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六)固体废物: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单位处置;项目现有尾矿 (略) 应急管理局公布《 (略) 保留和关闭尾矿库“两个清单”》中的保留尾矿库,属于五等库,占地面积99300m2,设计库容88万m3,现状库容51万m3,剩余库容37万m3,可满足改造升级后生产服务年限尾矿排放。项目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现有尾矿库堆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和生活垃圾一起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及餐厨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生态环境:严格划定开采范围,禁止超出红线开采,禁止超出用地范围新增临时用地;严禁乱砍乱伐、严禁捕杀鸟类及动物。在采矿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减缓扬尘对植物的不良影响。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有条件恢复的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优先选用乡土树种。闭矿期建设单位须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按有关要求完成闭矿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尾矿库堆存尾矿达到设计库容,建设单位应申请规范闭库并完成库区土地复垦及后续环境管理工作。
(八)环境风险:对尾矿库进行动态监测,派专人负责库内、外排洪设施,若受到破坏要及时修复。加强矿浆运输渠道、尾矿输送管道的检查和巡视,在原矿浆输送前设置造浆池,在发生事故可以有效防止原矿浆随意外流。在架空尾矿输送管道处设置3m3的收集池收集泄漏尾矿,出现矿浆外泄事故后及时停止生产和输送。在尾矿库坝下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21000m3的事故池,确保溃坝事故下的废水不排入地表水及地下暗河入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寻甸县柯渡镇乐木哨顺昌隆钛矿厂5万吨/年钛铁砂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