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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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合奇县水管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工程占地总面积7.10hm2,其中永久占地总面积1.95hm2,临时占地5.15hm2;主体工程包括引水闸、引水渠、进水池、退水渠、泵站、输水管线、管道附属建筑物和高位水池,本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导流、临时生产生活区、利用料场和施工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和建筑材料;环保工程包括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本项目灌区用水量、用水效率指标可以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要求,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为满足规划5500亩饲草料地种植作物灌溉的水源水量。

项目总投资1058.69万元,环保投资14.67万元,环保投资占1.38%。

(略) 鑫 (略) 编制的《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管道沿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取水首部属于托什干河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占用生态红线面积1.14公顷,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克政办发〔2021〕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施工结束后,与临时生活区一并拆除。其他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造成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筑物拆除物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运往阿合奇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强化施工生态保护管理,施工机械应严格按规定在设计场地和便道上作业和行驶,防止扩大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合奇县水管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工程占地总面积7.10hm2,其中永久占地总面积1.95hm2,临时占地5.15hm2;主体工程包括引水闸、引水渠、进水池、退水渠、泵站、输水管线、管道附属建筑物和高位水池,本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导流、临时生产生活区、利用料场和施工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和建筑材料;环保工程包括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本项目灌区用水量、用水效率指标可以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要求,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为满足规划5500亩饲草料地种植作物灌溉的水源水量。

项目总投资1058.69万元,环保投资14.67万元,环保投资占1.38%。

(略) 鑫 (略) 编制的《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奥若巴什人工草料地泵站提水灌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管道沿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取水首部属于托什干河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占用生态红线面积1.14公顷,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克政办发〔2021〕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施工结束后,与临时生活区一并拆除。其他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造成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筑物拆除物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运往阿合奇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强化施工生态保护管理,施工机械应严格按规定在设计场地和便道上作业和行驶,防止扩大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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