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19日-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北侧海域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2月19日-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北侧海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连江县苔菉秀丰 (略) (略)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 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北侧海域 | 连江县苔菉秀丰 (略) | 福建 (略) | 新建浮桥式小型船舶码头长 458m,设28个20HP 渔船泊位,系泊岸线及后方渔用平台长 381.3m,渔用通道长298.3m3。 | 1、水生生态:桩基施工及施工平台钢管桩插拔尽量在低潮的时候进行,并尽量避免在雨天作业,尽量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期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索饵期和繁殖期,尽量缩短工期,力争将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严格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和排放未达标的含油废水,以及其他有害有毒废水。采用增殖放流方式补偿海洋生物资源损失。2、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琇邦村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农村污水管网。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设置临时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抑尘。本项目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应设置泥浆收集处理系统,禁止钻孔泥浆排海。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收集,由施工单位送海事部门备案的具有相 (略) 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海。3、废气:建筑材料的堆放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若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减小施工场地扬尘。粉状原材料如水泥、黄沙等尽可能采用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路段应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尽量减少鸣笛。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进行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5、固废:加强施工期监理,施工期严禁将船舶垃圾向海域抛弃,应收集后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倒入周边海域。炸礁、基槽开挖和灌注桩钻孔产生的块石、碎石和淤泥,可作为苔菉镇琇邦村村内生产资料堆放点提升改造项目的填方, (略) (略) 接收并及时清运。机械保养产生的含油抹布和隔油池的废油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连江县苔菉秀丰 (略) (略)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连江县苔菉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 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北侧海域 | 连江县苔菉秀丰 (略) | 福建 (略) | 新建浮桥式小型船舶码头长 458m,设28个20HP 渔船泊位,系泊岸线及后方渔用平台长 381.3m,渔用通道长298.3m3。 | 1、水生生态:桩基施工及施工平台钢管桩插拔尽量在低潮的时候进行,并尽量避免在雨天作业,尽量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施工期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索饵期和繁殖期,尽量缩短工期,力争将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严格禁止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和排放未达标的含油废水,以及其他有害有毒废水。采用增殖放流方式补偿海洋生物资源损失。2、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琇邦村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农村污水管网。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设置临时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抑尘。本项目桩基施工产生的钻孔泥浆应设置泥浆收集处理系统,禁止钻孔泥浆排海。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收集,由施工单位送海事部门备案的具有相 (略) 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海。3、废气:建筑材料的堆放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若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减小施工场地扬尘。粉状原材料如水泥、黄沙等尽可能采用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路段应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施工车辆、机械的尾气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尽量减少鸣笛。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进行产生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5、固废:加强施工期监理,施工期严禁将船舶垃圾向海域抛弃,应收集后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倒入周边海域。炸礁、基槽开挖和灌注桩钻孔产生的块石、碎石和淤泥,可作为苔菉镇琇邦村村内生产资料堆放点提升改造项目的填方, (略) (略) 接收并及时清运。机械保养产生的含油抹布和隔油池的废油等由施工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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