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分别位于浦城县水北街镇中坊村、裴墩村、下坊村、陈源村,主要建设规模为:年新增提供入孵商品代种蛋3400万枚,种鸡存栏量36.6万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个种鸡场,共建设种鸡舍40栋,总面积*.98 m2,配套建设仓库、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辅工程,危废暂存间、安全填埋井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5.29%。
(略) 环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加强对鸡舍、垫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管理,缩短鸡粪尿滞留时间,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清洗废水经槽车运往肉鸡加工厂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运输管理和调度,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车次,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六、项目生产前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略) 环 (略) 。
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水北街镇新建4个种鸡场项目分别位于浦城县水北街镇中坊村、裴墩村、下坊村、陈源村,主要建设规模为:年新增提供入孵商品代种蛋3400万枚,种鸡存栏量36.6万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个种鸡场,共建设种鸡舍40栋,总面积*.98 m2,配套建设仓库、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辅工程,危废暂存间、安全填埋井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5.29%。
(略) 环 (略)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加强对鸡舍、垫料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管理,缩短鸡粪尿滞留时间,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清洗废水经槽车运往肉鸡加工厂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运输管理和调度,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车次,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六、项目生产前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略) 环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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