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浙江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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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浙江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浙江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79号

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门县珠岙镇国耀路1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主要从事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企业拟总投资3.0亿元,建设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废轮胎主要成分为橡胶和钢丝,占比分别约为70%和30%,即15万吨废轮胎中橡胶、钢丝含量分别为10.5万吨和4.5万吨。项目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其中3万吨废旧轮胎由厂区内破胶生产,另12万吨废旧轮胎外协破胶。项目主要设有4条胶粉生产线、11条再生胶生产线、4条钢丝造粒抛丸生产线。项目位于三门县珠岙镇国耀路1号,利用 (略) 所属空闲工业厂房,总占地面积为35933m2,总建筑面积59598.16m2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破胶、筛选、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脱硫、塑炼高浓度废气收集后经TO焚烧处理,混料、精炼、卷片、检测等低浓度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处理后合并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清运,远期纳管排放,废水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桶、废布袋、钢丝除尘粉尘等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包装袋、废过滤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对浙江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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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79号

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门县珠岙镇国耀路1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成立于2023年5月,主要从事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企业拟总投资3.0亿元,建设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项目,废轮胎主要成分为橡胶和钢丝,占比分别约为70%和30%,即15万吨废轮胎中橡胶、钢丝含量分别为10.5万吨和4.5万吨。项目年处理15万吨废旧轮胎,其中3万吨废旧轮胎由厂区内破胶生产,另12万吨废旧轮胎外协破胶。项目主要设有4条胶粉生产线、11条再生胶生产线、4条钢丝造粒抛丸生产线。项目位于三门县珠岙镇国耀路1号,利用 (略) 所属空闲工业厂房,总占地面积为35933m2,总建筑面积59598.16m2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破胶、筛选、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脱硫、塑炼高浓度废气收集后经TO焚烧处理,混料、精炼、卷片、检测等低浓度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处理后合并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清运,远期纳管排放,废水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配套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桶、废布袋、钢丝除尘粉尘等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包装袋、废过滤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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