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空港规划资源建证〔2023〕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3-12-1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
综合受理号 | gz** |
建设位置 | (略) 白云区人和镇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0 | |
---|---|---|
发文号 | 穗空港规划资源建证〔2023〕115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3-12-1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 |
综合受理号 | gz** | |
建设位置 | (略) 白云区人和镇 | |
建设规模 | A-5 管制训练楼1幢,地上3层:8734.77平方米;A-6 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1幢,地上1层:32.01平方米;B-3 航管楼1幢,地上3层:7992.85平方米;B-4 变电所(2)1幢,地上1层:475.43平方米;B-7 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1幢,地上1层:32.01平方米;北地块地下室(2)1幢,地下1层:3702.04平方米;北地块地下通道1幢,地下1层:694.14平方米;南地块地下室(1)1幢,地下1层:7134.69平方米;南地块地下通道1幢,地下1层:689.66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GG*
穗空港规划资源建证〔2023〕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3-12-1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
综合受理号 | gz** |
建设位置 | (略) 白云区人和镇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0 | |
---|---|---|
发文号 | 穗空港规划资源建证〔2023〕115号 |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GG* | |
日期 | 2023-12-19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训练楼(自编号A-5)、航管楼(自编号B-3)、变电所2(自编号B-4)、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自编号A-6)、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自编号B-7)、南北地块地下通道) | |
综合受理号 | gz** | |
建设位置 | (略) 白云区人和镇 | |
建设规模 | A-5 管制训练楼1幢,地上3层:8734.77平方米;A-6 空管工作区北区大门1幢,地上1层:32.01平方米;B-3 航管楼1幢,地上3层:7992.85平方米;B-4 变电所(2)1幢,地上1层:475.43平方米;B-7 空管工作区南区大门1幢,地上1层:32.01平方米;北地块地下室(2)1幢,地下1层:3702.04平方米;北地块地下通道1幢,地下1层:694.14平方米;南地块地下室(1)1幢,地下1层:7134.69平方米;南地块地下通道1幢,地下1层:689.66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规划报建图1份。 二、附件:1. 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1份; 2.《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3. (略)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1份。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
附加说明 | ||
相关链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