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鼎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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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鼎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一期

根据《 (略) 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一期)如下:

一、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华尔泰路2号109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四、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万江街道华尔泰路2号109室(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41′31.973″,北纬:23°0′25.07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38EB94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项目主要从事聚氨酯热熔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聚氨酯热熔胶587.9294吨。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罐3台、烤箱4台、封盖机2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项目共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一期的主要建筑,一期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Cr、BOD5、SS、NH3-N、TP、LA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搅拌工序冷却水:项目搅拌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由于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

2、废气

项目搅拌、分装、烘烤消泡工序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搅拌、分装、烘烤消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处,暂存废原料桶、废增黏树脂包装罐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原料中转桶交给供应商回用于原始用途。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仓库1间,暂存废活性炭、废消泡剂罐、废抹布/废手套、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等,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无影响; (略) 启丰 (略) 于2023年11月2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QFHJ *】,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4年01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12月19日

, (略) ,东莞

根据《 (略) 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一期)如下:

一、建设项目: (略) (略) 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万江街道华尔泰路2号109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四、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略) 万江街道华尔泰路2号109室(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41′31.973″,北纬:23°0′25.07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38EB94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项目主要从事聚氨酯热熔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聚氨酯热熔胶587.9294吨。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罐3台、烤箱4台、封盖机2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项目共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略) 一期的主要建筑,一期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Cr、BOD5、SS、NH3-N、TP、LA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搅拌工序冷却水:项目搅拌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由于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

2、废气

项目搅拌、分装、烘烤消泡工序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搅拌、分装、烘烤消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处理的部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处,暂存废原料桶、废增黏树脂包装罐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原料中转桶交给供应商回用于原始用途。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仓库1间,暂存废活性炭、废消泡剂罐、废抹布/废手套、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等,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无影响; (略) 启丰 (略) 于2023年11月2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QFHJ *】,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4年01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12月19日

,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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