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你单位报送的《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盂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复(盂发改发[2023]173号)(项目代码2201-*-89-01-*)。本项目选 (略) (略) 盂县孙家庄镇西崖底村东侧约170m处,占地面积8.3万m2。本项目人工湿地设计处理规模为2.7万m3/d,处理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和秀水河河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垂直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泵站以及湿地配套设施。湿地占地约8.3万m2,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区占地3.2万m2,表面流湿地约5.1万m2。总水力负荷0.36m3/(m2·d),总停留时间1.78d。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废气,要求施工场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要求;易扬尘物料做到及时覆盖;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并在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尾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人工湿地在运营过程中维护不当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要求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在人工湿地场地周边种植能吸收、吸附H2S和NH3-N等有害气体的树种,形成生态绿化带,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基坑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站场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设备清洗和道路降尘等。基坑排水澄清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用水,剩余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净化处理后排入附近河流中。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村庄居民,食宿依托周围村庄生活设施。

运营期:营运期要求运营单位采取严格的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严防事故排污;注重冬季对湿地运行采取强化措施,确保冬季人工湿地运行效率;做好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工作,合理及时收割湿地植物,维护湿地保持稳定的去除效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河道清淤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将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回收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运送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河道清淤产生的土方全部原状土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运营期: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游客的生活垃圾、收割植物及清的杂草和污泥等。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湿地植物定期收割后作为养殖饲料出售,清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送至盂县污水处理厂与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所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开休息时间段,在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

运营期: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是泵类设备噪声,要求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并进行基础减振,密闭泵站隔音,泵房内壁加装吸音材料等。本项目四周厂界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人工湿地工程需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的要求,在底部和侧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8cm/s,采用200g/m2HDPE复合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保证敷设高密度聚*烯防渗布及夯实粘土层,防止湿地出水大量下渗影响周边地下水环境。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等相关措施。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对施工机械、运行方式等进行设计、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设计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运行方式。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

运营期:运营期做好日常管理,防止湿地内其它杂草滋生,对已生长的杂草应及时清除;需及时清除植物的枯枝落叶,以防止腐烂等污染;及时清理死苗,并按照种植规范进行补植,加强保养,保证成活;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各河段水生植物的习性和生长时期合理控制入水深度。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人工湿地正常运行。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你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你单位报送的《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报告表批复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由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会上专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山西 (略) 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我局原则上同意专家意见和结论。

二、盂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对《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复(盂发改发[2023]173号)(项目代码2201-*-89-01-*)。本项目选 (略) (略) 盂县孙家庄镇西崖底村东侧约170m处,占地面积8.3万m2。本项目人工湿地设计处理规模为2.7万m3/d,处理盂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和秀水河河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垂直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泵站以及湿地配套设施。湿地占地约8.3万m2,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区占地3.2万m2,表面流湿地约5.1万m2。总水力负荷0.36m3/(m2·d),总停留时间1.78d。

三、在工程实施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废气,要求施工场所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要求;易扬尘物料做到及时覆盖;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并在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保证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尾气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人工湿地在运营过程中维护不当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要求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在人工湿地场地周边种植能吸收、吸附H2S和NH3-N等有害气体的树种,形成生态绿化带,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基坑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站场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设备清洗和道路降尘等。基坑排水澄清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用水,剩余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净化处理后排入附近河流中。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村庄居民,食宿依托周围村庄生活设施。

运营期:营运期要求运营单位采取严格的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严防事故排污;注重冬季对湿地运行采取强化措施,确保冬季人工湿地运行效率;做好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工作,合理及时收割湿地植物,维护湿地保持稳定的去除效率,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河道清淤产生的土方和生活垃圾。将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回收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运送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河道清淤产生的土方全部原状土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运营期: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游客的生活垃圾、收割植物及清的杂草和污泥等。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内,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湿地植物定期收割后作为养殖饲料出售,清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送至盂县污水处理厂与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所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避开休息时间段,在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

运营期:营运期噪声影响主要是泵类设备噪声,要求对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并进行基础减振,密闭泵站隔音,泵房内壁加装吸音材料等。本项目四周厂界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人工湿地工程需按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的要求,在底部和侧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8cm/s,采用200g/m2HDPE复合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保证敷设高密度聚*烯防渗布及夯实粘土层,防止湿地出水大量下渗影响周边地下水环境。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等相关措施。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对施工机械、运行方式等进行设计、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设计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运行方式。对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

运营期:运营期做好日常管理,防止湿地内其它杂草滋生,对已生长的杂草应及时清除;需及时清除植物的枯枝落叶,以防止腐烂等污染;及时清理死苗,并按照种植规范进行补植,加强保养,保证成活;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各河段水生植物的习性和生长时期合理控制入水深度。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人工湿地正常运行。

五、项目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划、土地、安全、消防等相应手续,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后,方可实施。

六、你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单位应自觉接受、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