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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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

天津 (略)

(略)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村北500米

唐山赛 (略)

天津 (略) (略)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位于大杨各庄村北500米津围公路西侧的地块,建设“天津 (略) 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项目租赁区域占地面积为5530.42m2,拟投资100万元,购置起重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及配套环保设备,外购商用混凝土,建设水泥预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环保投资为7万元。

1、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

2、模具清理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无废水外排;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由蓟州 (略) 容环境管理所负责定期清掏后送蓟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废钢筋、废模具、废塑料薄膜、废混凝土渣、废包装物、废焊条、除尘灰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沉淀池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滤芯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

/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 (略) 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

天津 (略)

(略)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村北500米

唐山赛 (略)

天津 (略) (略)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位于大杨各庄村北500米津围公路西侧的地块,建设“天津 (略) 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项目租赁区域占地面积为5530.42m2,拟投资100万元,购置起重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及配套环保设备,外购商用混凝土,建设水泥预制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万套水泥预制品。项目环保投资为7万元。

1、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

2、模具清理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工序,无废水外排;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理后,由蓟州 (略) 容环境管理所负责定期清掏后送蓟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间,废钢筋、废模具、废塑料薄膜、废混凝土渣、废包装物、废焊条、除尘灰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沉淀池污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滤芯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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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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