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舒桥乡集中供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舒桥乡集中供水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舒桥乡集中供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田县舒桥乡集中供水中央坑水库及配套工程

水源工程位于舒桥乡蔡坑村委会上游约400m,集中供水水厂工程位于舒桥乡蔡坑村上游约300m右岸山坡上;输水管线下穿蔡坑、王岙、叶店村、夫人山、叶村、章岙、舒桥、罗西、箬鸟等9个行政村

青田县 (略)

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工程、集中供水水厂工程和输水管网工程,水库总库容44.62万m3、集中供水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600m3/d、制水能力100m3/h,集中供水水厂工程包括管理用房、净水设施和蓄水池、以及进场道路(长335m、道路净宽4.5m)等。

(略) 政务服务网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在蔡坑村、王岙村、叶店村、叶村村、

舒桥村、箬鸟村、青田县舒桥乡小学和舒桥乡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混凝土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设备冲洗水等SS浓度较高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承包商或业主营地一体化处理。2、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期每天4~5次以上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采取遮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等;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先进、低尘破碎工艺和对各个进出料口采用水喷淋环保措施。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进行,即施工场界建设围墙或彩钢板围栏、结构施工采用立面安全护网的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合理安排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采用较低噪声级的喇叭。4、固废污染防治:建设期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分类收集箱,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施工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厂;施工前应办理渣土清运、处置手续,明确渣土堆放或回填场地,做到弃方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8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舒桥乡集中供水)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田县舒桥乡集中供水中央坑水库及配套工程

水源工程位于舒桥乡蔡坑村委会上游约400m,集中供水水厂工程位于舒桥乡蔡坑村上游约300m右岸山坡上;输水管线下穿蔡坑、王岙、叶店村、夫人山、叶村、章岙、舒桥、罗西、箬鸟等9个行政村

青田县 (略)

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工程、集中供水水厂工程和输水管网工程,水库总库容44.62万m3、集中供水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600m3/d、制水能力100m3/h,集中供水水厂工程包括管理用房、净水设施和蓄水池、以及进场道路(长335m、道路净宽4.5m)等。

(略) 政务服务网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在蔡坑村、王岙村、叶店村、叶村村、

舒桥村、箬鸟村、青田县舒桥乡小学和舒桥乡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混凝土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设备冲洗水等SS浓度较高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承包商或业主营地一体化处理。2、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期每天4~5次以上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采取遮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等;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先进、低尘破碎工艺和对各个进出料口采用水喷淋环保措施。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封闭作业的方式进行,即施工场界建设围墙或彩钢板围栏、结构施工采用立面安全护网的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合理安排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采用较低噪声级的喇叭。4、固废污染防治:建设期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分类收集箱,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施工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厂;施工前应办理渣土清运、处置手续,明确渣土堆放或回填场地,做到弃方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8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